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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监测中心:
为深入推进“简证便民”,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参照省厅证明事项通用清单和市生态环境局政务服务实施清单,市生态环境局梳理形成了《青岛市生态环境系统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法律法规调整和职责变化情况,对清单实施动态调整。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