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区、市审计局:
根据《审计署办公厅关于印发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审办内审发〔2020〕104号)和《青岛市审计局关于做好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青审内字〔202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填报2023年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半年报)报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和分工
(一)按照审计管辖权,依法分别属于青岛市审计局和各区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含所属单位),填报内部审计统计调查(半年报)报表。
(二)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内部审计统计调查报表的收集、审核和汇总上报工作;各区市审计局负责组织本辖区范围内内部审计统计调查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二、统计区间
统计调查涉及的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区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三、具体要求
(一)市直各部门单位请于2023年7月27日前将“单位及内部审计机构基本情况表(内审统01表)”“单位内部审计业务情况表(内审统02表)”“内部审计统计综合表(内审统03表)”(见附件1至3)通过金宏网发送至青岛市审计局内审指导监督处。同时,报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件一份。
(二)各区市审计局请于2023年8月10日前将全辖汇总的“内部审计统计综合表(内审统03表)”(见附件3)通过金审三期发送至市审计局内审指导监督处潘润瑷内网邮箱。同时,报送由各区市审计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件一份。各区市审计局应将辖区内各部门单位上报的内部审计统计调查电子报表(内审统01、02、03表)妥善保管,以备省审计厅调用。
附件:1.单位及内部审计机构基本情况表(内审统01表)
2.单位内部审计业务情况表(内审统02表)
3.内部审计统计综合表(内审统03表)
青岛市审计局
2023年7月12日
(联系人:潘润瑷、袁炳华,联系电话:83875040,83875159;办公地址:市南区山东路12号甲帝威国际大厦2101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