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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司法局,局直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字〔2019〕247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通知》(青编办〔2021〕25号)要求,现对《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请对照要求,做好权责清单梳理认领工作,依法履行职责。
附件: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权责清单(2024)
青岛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