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背景意义
2月28日,国家标准委批准同意青岛市通过“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创建验收,我市成为继深圳等城市后全国第一批通过验收的7个城市之一。这是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提出的打造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在标准化领域的具体实践,是我市获得的又一张极具价值的金字名片,对进一步提升全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具有积极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充分发挥标准化对城市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六部门在2023年联合印发了《城市标准化行动方案》,提出进一步夯实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基础,加强标准在城市全域的推广应用,标准化助力提升城市高质量发展水平,加快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等工作任务。该文件为落实市政府领导批示指示要求、持续开展“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了依据和指南。
二、起草过程
市市场监管局结合上级要求和青岛实际,组织起草了《关于开展城市标准化行动进一步推进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将城市标准化行动与持续推进青岛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创新性结合,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该意见征求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等5个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关于开展城市标准化行动进一步推进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该实施方案规划了到2027年基本建成具有青岛特色的城市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取得示范效应等目标,在可持续发展、生态绿色、智慧城市大数据等7个重点领域,部署了建设青岛城市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的系列任务,提出促进城市圈经济圈区域协同发展、深化国际标准化交流合作平台创新、深入城市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打造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区(市)和功能区等4个系统推进城市标准化创新发展措施,以及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技术支撑、加大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