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市市场监管、住建、城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室内装饰装修行业市场秩序和从业者履约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青岛市市场监管局、青岛市住建局、青岛市城管局、青岛市消保委、青岛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共同制定了《青岛市家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供合同签订当事人参照使用。现印发给你们,请在各自行业、领域内推行。
《示范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文本,明确了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具有指导性、规范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点。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一项涉及民生、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较长、签约金额较大的居民消费支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行《示范文本》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在日常监管工作中,要正确引导经营者使用和签订《示范文本》,积极发挥《示范文本》的作用,规范、平衡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不公平格式条款,有效减少消费纠纷。
各单位要把推行《示范文本》与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结合起来,针对当前消费投诉集中的热点难点,积极做好《示范文本》的宣传、推行工作,切实加强家居装饰装修领域消费整治、规范家居装饰装修消费行为。各单位对《示范文本》推行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并及时对口报告上级业务部门。
附件:《青岛市家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青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青岛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
2023年11月16日
附件:《青岛市家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3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