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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青岛市技师工作站管理办法(暂行)》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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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66924787880346553
  •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 成文日期 2025-12-25
  • 发布日期 2025-12-26
  • 发文字号 青人社字〔2025〕105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财政局
  • 一、为什么要制定《青岛市技师工作站管理办法(暂行)》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青战略,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发挥其在技术革新、技术交流、技艺传承、技能培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我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和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快速提升培养和输送高技能人才。

    二、制定《青岛市技师工作站管理办法(暂行)》的依据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师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和《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等有关规定,在结合国家、省新精神、新举措,借鉴先进城市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广泛开展调研征求各区市人社部门、各行业领域企业和职业(技工)院校的基础上,重点采纳相关主要部门的意见建议,制订《青岛市技师工作站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

    三、《办法》有什么样的重要举措

    《办法》对市级技师工作站建设项目诸多要素做出明确和规范,既体现执行政策的刚性,又体现具体操作的引导性、创新性,具体体现在:

    (一)构建“三位一体”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按照“工学一体、产训结合、引领示范、高质量发展”的原则,建立起与国家、省技师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创建相衔接的工作体系,构建完整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与创新平台梯队。在各行业生产企业与科研院所、职业院校之间、上下游产业之间建立有效运行的产学研合作创新研发机制,实现技师工作站成员单位的共同发展。

    (二)明确管理机构职责和运行规范。《办法》明确了创建单位和管理单位的主要职责;规范了青岛市技师工作总站的具体职责;规定了青岛市技师工作站和技师工作分站布局规划、设立认定以及监督指导;明确了市级技师工作站在设立、申报、认定、运行过程中的具体规范。着力发挥市级技师工作站在弘扬工匠精神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和功能。

    (三)进一步创新激励措施。《办法》规定成功创建市级技师工作站的单位,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等建设项目。同时《办法》创新对运行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做出了有益的尝试。对所产生的专利、技术标准、技术秘密、非专利技术成果以及与技术成果开发内容有关的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属依法给予约定和保护。

    四、如何申报青岛市技师工作站

    符合创建青岛市技师工作站条件和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青岛市技师工作站申报表;

    (二)申报报告,包括技师工作站职业(工种),高技能领军人才简介,技师工作站成立必要性、现有优势及计划目标等; 

    (三)技师工作站所依托的企业、技工(职业)院校有关情况说明。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50%的证明材料,能够为技师工作站提供资金支持及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等;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五)技师工作站领办人的身份证、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获奖证书等技能荣誉证书及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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