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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鼓励企业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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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14294455295592905
  •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 成文日期 2024-05-28
  • 发布日期 2024-05-28
  • 发文字号 青人社字〔2024〕39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哪些人员可以参加企业岗前技能培训享受培训补贴?

    答:企业组织新录用的青岛市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青岛市户籍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青岛市户籍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青岛市区域内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青岛市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统称“新录用人员”)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且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申领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非全日制学历和函授学历)以及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是指取得毕业证书的自然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2.企业对新录用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对培训内容有要求吗?

    答:企业开展岗前技能培训的职业(工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版)》第四、五、六大类所包含的职业(工种)执行。岗前技能培训应突出安全技能培训(包括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工伤预防)、实操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并将劳动者权益保护、艾滋病防治、工作生活常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纳入培训内容。

    3.哪些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可承担企业岗前技能培训任务?

    答:按照《关于组织开展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字〔2020〕37号)文件规定,报企业注册地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出具培训收费税务票据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可按规定开展本企业(集团)和上下游关联企业及中小微企业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可按规定开展 本企业(集团)新录用人员岗位技能培训。

    4.企业拟享受岗前技能培训补贴,如何进行培训信息登记?

    答:拟享受岗前技能培训补贴的企业须在培训开班前5个工作日内,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首页—就业创业—查看更多—单位办事—培训鉴定—企业岗前技能培训模块进行培训信息登记,并上传培训方案和培训课程表,经系统审核后自动生成《企业岗前技能培训申请表》《企业岗前技能培训人员花名册》,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培训信息登记申请,由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通过系统进行培训信息审核确认。未经网上培训信息登记的,不给予培训补贴。

    申请岗前技能培训的企业要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对本企业具备申报企业岗前技能培训补贴条件和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并做出承诺。对因虚假承诺或填报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培训后不符合培训补贴申报条件的,由企业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5.企业进行岗前技能培训信息登记时,企业是否可以选择本企业注册地外的区划进行?

    答:青人社字〔2024〕39号规定,按照“谁审核、谁监管、谁补贴”的原则,加强培训补贴资金监管。对此,企业应严格按要求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培训信息登记申请,由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通过系统进行培训信息审核确认。其中,对于企业要求向注册地外的区划进行培训信息登记,且经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培训信息确认的,该培训班次的培训过程监管以及补贴资金的受理、审核、拨付等工作,全部由该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

    6. 企业组织培训人员考取培训合格证书的,如何组织培训人员参加结业考核并取得培训合格证?

    答:企业组织培训人员参加合格证考核的,在培训结束后,企业应根据培训内容,自行命制理论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考试试题并组织实施。开展培训课时在60课时及以上班次理论考试的,经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督考,督考人员重点对考场纪律等进行监督,理论考试结束后,现场督考人员负责将考试现场照片和考试样卷上传至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培训人员考核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企业须向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培训合格证赋号。

    7.企业按何种标准申领岗前技能培训补贴?

    答: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标准分两个档次(每名参训人员只能享受其中的一档),同一培训项目符合多项培训补贴政策,个人或企业只能享受其中的一项,不得重复享受:

    1.对培训课时在60课时及以上,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以及经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督考并考核合格的,按照每合格1人6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2.对培训课时少于60课时(不少于20课时),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以及由企业自行完成培训结业考核的,按照每合格1人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8.企业如何申领岗前技能培训补贴?

    答:拟申领岗前技能培训补贴的企业,需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cn)首页—就业创业—查看更多—单位办事—培训鉴定—企业岗前技能培训模块,将培训合格且符合补贴条件的新录用人员信息录入系统后,通过系统打印《企业岗前技能培训补贴资金审批表》和《企业岗前技能培训补贴人员花名册》,加盖企业公章并由负责人签字后,扫描上传企业注册地所属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企业申领培训补贴时,无需开具培训补贴发票。

    9.企业应如何建立岗前技能培训档案?

    答:每个培训班次需拍摄不少于3次的培训过程微视频,每次不少于3分钟,每天上课应拍摄1张培训过程照片。其中,对培训课时少于60课时(不少于20课时)的,企业需拍摄不少于1次的培训过程微视频。按照要建立和完善培训档案,将各培训班次的培训申请、培训人员花名册及签到簿、培训方案、委托培训协议、培训日志、理论考试答卷(考取培训合格证书的)、理论考试签到表(考取培训合格证书的)及培训合格人员公示材料(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发放登记表)、开班及结业照片、等佐证材料装订成册(开展线上培训的需提供线上培训签到注册学习记录答疑测试记录等电子版材料),确保培训信息可查询、过程有管理、质量可追溯。企业在报送培训补贴资金审批资料时,要同时提报有关培训档案材料,由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查验(查验后返还企业,由企业保存),培训档案材料应保存5年以上。

    10.如何以企业集团名义统一开展岗前技能培训?

    答:企业集团(含属于同一法人注册的多家企业)组织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的,由企业集团集中组织并进行培训信息登记,培训补贴由企业集团进行集中申领。企业集团在培训信息登记前,企业集团注册地所在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根据企业需求,进行企业集团信息维护(需提供企业集团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集团维护申请承诺材料及所属企业同意集中培训的盖章证明、集团与所属企业关系证明材料;同一法人注册的企业均须提供营业执照),并载明培训实际地、培训主体和所属企业名称及注册地。企业集团信息维护后,企业集团所属企业不再单独组织政府补贴性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企业集团拆解时,需提供加盖集团公章的拆解申请并附关联子公司同意拆解申请。同一自然年度内同一子公司只能做一次信息维护。

    该政策所称的企业集团是指企业提供的子公司章程中,明确由其出资(全资或部分出资)成立的子公司企业集合体。

    11.人力资源公司或劳务派遣公司是否可以开展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

    答:人力资源公司或劳务派遣公司新录用人员为本公司业务人员的,可以按规定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并享受培训补贴。新录用人员拟向其他企业派遣的,人力资源公司或劳务派遣公司可根据拟派遣企业岗位技能要求,对新录用人员进行岗前技能培训,符合青人社字【2024】39号文件规定的,人力资源公司或劳务派遣公司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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