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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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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历史沿革时间 2018-01-22
  •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权,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鲁人社发〔2015〕68号)文件要求,现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原《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青人社字〔2014〕62号)同时废止。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2 日


    关于印发《青岛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doc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