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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0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首届青岛市技能新星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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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47226455271590171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5-04-16
  • 发布日期 2025-04-16
  • 发文字号 青人社字〔2025〕18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快推动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更多青年人才以熟练的技能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投身我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建设,根据《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定于2025年4月组织开展首届青岛市技能新星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届大赛以“星耀岛城,技创未来”为主题,坚持“公平、开放、集约、共赢”的办赛理念,积极对标世赛、国赛、省赛竞赛体系,聚焦我市“10+1”创新型产业体系,搭建技能展示平台,通过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建、以赛育才,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大赛组织

    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办公室(设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本届大赛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各承办单位牵头成立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执委会设立监督仲裁机构,负责监督竞赛规范实施,受理申诉并进行仲裁。

    三、大赛内容

    大赛仅设学生组,参照高级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及以上职业标准、全国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借鉴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命题和考核办法,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等内容,编制技术文件及命制赛题。竞赛内容原则上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成绩均为百分制,60分合格。竞赛最终排名按理论比赛成绩的30%和技能操作比赛成绩的70%确定。也可不单独设置理论知识部分,但须将理论知识融入技能操作考核中。比赛成绩相同的,可采取按模块权重优先等多种方式确定名次,具体按照该赛项技术文件规定执行。竞赛承办单位制定竞赛方案、技术文件报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办公室备案后,组织实施。

    四、报名条件及方式

    (一)报名条件

    凡年满16周岁(2009年1月1日以前出生)青岛市有注册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通过各级竞赛已获得“青岛市技能新星”等市级及以上技能荣誉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相同赛项的竞赛。

    (二)报名方式

    大赛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参赛者资格审查合格后,持参赛证参加比赛。大赛报名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时间安排

    大赛定于2025年4月启动至2025年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25年4月—5月)宣传发动、组织报名;第二阶段(2025年5月—8月)组织开展竞赛;第三阶段(2025年9月—10月)总结奖励。

    六、大赛奖励

    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成绩优秀的参赛选手以下奖励:

    (一)荣誉奖励

    1.获得各赛项前三名的学生选手,由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青岛市技能新星”称号;

    2.对各赛项前三名的选手颁发金、银、铜牌,前十名的选手颁发名次证书;对前十名以外但排名在实际参赛人数前60%的选手颁发优胜奖证书;总获奖人数不超过60人;

    3.对获得各赛项前10名选手的指导教师(教练)颁发“优秀指导教师(教练)”证书;对精心备赛、表现突出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对在大赛组织中表现突出的个人颁发“优秀组织个人”证书;

    4.已获得“青岛市技能新星”荣誉称号的不再重复授予。

    (二)奖金奖励

    1.获得各赛项前六名的选手,分别奖励第一名5000元、第二名2000元、第三名1500元、第四至六名各1000元;

    2.组队参赛的项目,取得前六名的选手,不以参赛人数累加奖励,单项奖金奖励总额不变。

    (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对获得金、银、铜牌及优胜奖且成绩合格的选手,按照相关规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紧密配合,严格按照通知时间要求,根据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大赛的统筹协调、巡视检查、经费保障等各项组织工作。

    (二)确保公正公平。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公平公正公开做好承办赛项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安全、有序、高质量完成赛事承办工作。严禁相关单位以大赛名义胁迫、诱导参赛人员参加各类有偿培训或进行非法盈利活动。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多方式、多渠道、多角度持续宣传大赛情况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激励更多青年人才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八、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0532-82669818、0532-85832657

     

    附件:首届青岛市技能新星职业技能大赛竞赛项目.pdf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总工会

    共青团青岛市委员会

    青岛市妇女联合会 

    2025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青岛市人力资源发展研究与促进中心职业技能竞赛部)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或者拨打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青岛市人力资源发展研究与促进中心技能竞赛部 : 82669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