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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总工会 青岛市工商业联合会 青岛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青岛市首批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协商工作先进典型选树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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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08220594406868908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3-12-13
  • 发布日期 2023-12-13
  • 发文字号 青人社字〔2023〕126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增强社会各界对协商和解化解劳动人事争议重要意义的认识,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与协商和解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山东省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参考指引(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字〔2023〕105号)等有关要求,决定开展青岛市首批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协商工作先进典型选树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树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已规范建立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的企业。

    二、选树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坚持正确导向,坚定不移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视和支持劳动争议协商化解工作。

    (二)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制度组织健全完善、运行规范有序;具备开展劳动争议协商化解工作相应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具备开展劳动争议协商化解工作相关资质专业人员;接待申诉、问题反映工作台账完备;协商档案管理、人员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三)企业劳动管理、薪酬分配指导和服务、集体协商、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化解企业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职工满意度高,具有示范作用等。

    (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和失信惩戒记录,无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行为。

    三、选树程序

    (一)推荐报送(2023年12月13日至17日)。中央、省驻青企业、市直企业通过金宏报送至“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或通过邮箱qdldzc@qd.shandong.cn进行报送。其他企业向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送(见附件1)。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辖区内2-3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选树活动,确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征求总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意见,共同做好推荐选树工作。报送材料包括:企业事迹材料(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等内容,要突出数据和实例,字数2000字以内),并填报《青岛市首批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协商工作先进典型推荐表》(见附件2),通过金宏报送至“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相关内容须提供佐证材料。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二)材料核查(2023年12月18日至27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将通过审核材料、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并进行打分排名,按照得分名次产生20家左右青岛市首批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协商工作先进典型拟选树对象名单。

    (三)社会公示(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中旬)。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对拟选树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不宜确定为选树对象的,取消资格。

    (四)结果公布(2024年1月中旬至2024年2月底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将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公布青岛市首批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协商工作先进典型名单,并将择优推荐全省首批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协商工作先进典型拟选树对象。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总工会

    青岛市工商业联合会

    青岛市企业联合会/市企业家协会

    2023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预防中心)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或者拨打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 : 82669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