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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局,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贯彻落实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大数据局《关于印发〈加强人才工作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12号)有关要求,现将《青岛市加强人才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青岛市大数据局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处)
青岛市加强人才服务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抢抓新时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大机遇,以推进青年人才、高层次人才引育创新为源动力,加强人才工作服务全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助力产业转型,引导青年人才高质量就业
(一)积极培育数字经济新职业、新岗位。依托数字经济平台充分发挥前沿技术研发、模式业态创新和参与公共服务的作用,积极培育“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增材制造工程技术人员”等典型数字职业。加大对“互联网+”、平台经济等支持力度,加大“机器人工程技术人员”“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员”“物联网工程技术人员”“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云计算工程技术人员”等数字经济新职业岗位的开发力度,聚焦数字商贸、数字金融、数字文创等就业潜力大的领域,大力发展提供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的新产业。
(二)围绕数字经济加强就业创业培训。根据数字经济的发展趋势,培养具备数字技能的劳动者,积极发展数字领域新兴专业,扩大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人才培养规模,结合产业升级转型急需的数字高技能人才需求,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将数字技能类职业(工种)纳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
(三)优化青年人才来青就业创业支持政策。聚焦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发展提供青年人才支撑,持续拓宽就业渠道,增加岗位供给,深入实施“青年人才创业齐鲁计划”。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创业支持政策,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安排一定的场地免费向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创业者提供。叠加引才政策为青年人才做好服务保障,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安家费、住房补贴,让更多青年人才引得来,留得住,支持数字经济发展。
二、紧盯产业急需,广开渠道引进各类数字人才
(四)建立数字人才常态化招引机制。依托网格化服务重点创新创业主体工作机制,配合地方发展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定期征集数字经济龙头企业、重点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动态发布数字人才需求清单。发挥“蓝色经济国际人才暨产学研合作洽谈会”“招才引智名校行”“百所高校千名博士青岛行”等引才活动品牌效应,突出数字人才引育主题,大规模引进支撑数字产业发展的各类人才。发挥中国·山东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中国(青岛)国际菁英创业创新大赛引才聚才平台作用,设立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数字化领域专项,大力引进信息与数字领域创业人才,集成高创中心、博士后创业园等优势资源支持数字领域人才创业项目落地转化。
(五)大力引进高端数字产业骨干、领军人才。发挥重点人才工程示范作用,加强数字产业高端人才引进培育,助推产业突破关键技术、解决“卡脖子”问题。鼓励引进集聚顶尖人才、高层次人才为我市数字强市建设服务。
(六)鼓励数字领域博士后平台建设。支持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引进信息、数字及相关专业博士青年人才。鼓励申报“山东博士后科学基金”“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对开展数字相关领域研究的博士后予以倾斜。严格执行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先设岗、后引才”工作机制,优先在数字产业重点高校、科研机构、龙头企业设立博士后创新岗位。
三、服务产业发展,多措并举培育数字人才
(七)加强数字领域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实施新一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具有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创新开展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壮大高水平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支持行业组织、企业等举办数字技能大赛,优先推荐省级职业技能竞赛。
(八)加强数字人才培训培养平台建设。支持申报技工教育数字化资源建设与应用优秀院校,鼓励和支持技工院校开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数字技能专业,适当扩大相关专业办学规模,集聚社会资源,联合开设数字技能“订单班”“冠名班”等。
四、聚焦产业创新,持续激发数字人才创造活力
(九)优化数字人才评价机制。围绕数字产业衍生的新职业、新技能、新工艺,建立职称评价代表性成果清单制度,更加突出创新价值和市场认可。支持企业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需要,自主确定数字技能类评价职业(工种)范围。自主设置数字技能岗位等级,自主开发制定数字技能评价标准规范,自主运用评价办法开展数字技能人才评价,加强数字技能类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探索推进数字产业领域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职称有效衔接。
(十)创新完善数字人才激励机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才联合数字经济领军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鼓励相关产业链链主企业建立总数据师制度,引导设立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岗位,提高企业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完善国有企业重大科技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机制,薪酬分配向急需紧缺的高层次和数字经济核心关键科技人才倾斜。
五、依托产业引领,全力打造一流人才发展生态
(十一)充分发挥市场在数字经济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落实社会化引才奖补政策,对引才成效显著的按规定予以奖补。充分发挥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基地)作用,鼓励发展数字经济高端人才猎头等专业化服务机构,依靠市场力量汇聚资源,大力引进和优化配置数字人才,支持数字经济园区比较集中的区(市)、功能区,开展数字经济人才市场、数字经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对数字经济人才引育效果较为突出、发挥作用明显的,在申报省级人才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项目时,予以优先推荐。实施“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鼓励行业与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融合发展,重点发展在线招聘、灵活用工、背景调查、数据分析整合等数字化服务,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
(十二)提升数字领域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水平。发挥高层次人才服务联盟作用,优化建设人才服务平台,提升数字化服务高层次人才能力。做好数字领域人才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先进事迹宣传推介工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