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市乡村振兴局)信息公开指南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2024-01-10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编制了《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市乡村振兴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青岛政务网http://www.qingdao.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市乡村振兴局)办公室(地址:青岛市燕儿岛路10号3008室)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者依申请公开以下各类政府信息:
(一)共性目录

1.机构信息
(1)本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
(2)领导班子成员(指行政职务)的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
(3)本部门内(下)设机构的名称、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2.公文法规
(1)正式文本:本部门负责参与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府文件及本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公文(包括本部门发布的需要社会周知的公告、通告、公示、通知等)。
(2)政策解读:本部门制发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背景、出台依据、出台目的、主要内容及措施、政策制定(执行)部门、政策咨询联系人及电话等。

3.规划计划信息
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
乡村振兴工作进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情况报告等。

4.财政财务信息
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形成的本市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年度财政预算、决算报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
        5.会议公开

        局长办公会、专题会议等情况。

        6.人事任免
本部门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的任免信息;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及解聘信息。

        7.行政权力

         权责清单、政务服务、行政执法公示、行政处罚。
8.工作动态

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情况信息。

9.年度工作报告

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包括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二)个性目录

1.乡村产业发展

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产业融合、田园综合体建设,种植业、畜牧业布局、标准化生产、园区建设等政策措施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农民工返乡、青年农场主、新型职业农民等创业创新等政策措施以及工作进展情况。

2.农村改革

农村土地(不含草原、林地)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管理,农民承包地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经济建设、运行和集体经济发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清产核资、财务公开、审计监督等工作,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民增收与农民减负。

3.农产品供给安全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农(畜)产品及投入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标准化建设、质量认证、品牌管理、会展及产销对接、信息发布等有关工作情况。动物疫病防控及体系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兽医队伍建设管理,动物诊疗行业管理,农作物病虫害防控、兽药药械、饲料、饲料添加剂、种子、农药、化肥、地膜等投入品监督管理。

4.农业科技装备支撑

农业领域科学研究、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农民科技培训。农业机械化等工作情况。农业装备和农业机械化发展。

5.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有关工作情况。东西部协作及省内协作帮扶工作情况。

6.美丽乡村建设

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建设,农村新型社区服务中心规范化运转,村容村貌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进展情况。

       7.建议提案

        建议提案办理的总体情况,办理复文全文或摘要。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1)青岛政务网,网址为
http://www.qingdao.gov.cn
(2)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市乡村振兴局)官方网站,网址为:
http://nw.qingdao.gov.cn/n28356073/index.html

       (3)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市乡村振兴局)微信公众号:青岛农业农村(微信号:qds12316)

       (4)其他:新闻发布会及广播、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

        同时,本机关在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市乡村振兴局)办公室(青岛市燕儿岛路10号3008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青岛政务网(http://www.qingdao.gov.cn)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本机关受理通过信函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受理机构名称: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市乡村振兴局)办公室,收件地址:青岛市燕儿岛路10号3008室,  邮编:226071,联系电话:0532-66015208。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存在阅读困难或者视听障碍的公民提供必要的帮助。

        (3)本机关受理当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市乡村振兴局)办公室,办公地址:青岛市燕儿岛路10号3008室,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联系电话:0532-66015208,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网上依申请公开流程图(附件2)。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争取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办结(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青岛市农业农村局(市畜牧兽医局、市乡村振兴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燕儿岛路10号3008室

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30(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0532-66015208,传真:0532-66999601
电子邮箱:
qdnw@qd.shandong.cn(本电子信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办公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市级机关一期办公大楼

邮政编码:266071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2-85912121        传 真:0532-85913182    电子邮箱:zfxxgkb@qd.shandong.cn(本电子信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附件:1.青岛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网上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流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