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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青岛市农业农村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花生收入保险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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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54214002762760566
  • 主题分类 市政府工作部门
  • 发布日期 2025-07-04
  • 一、制定背景

    2022年4月6日,青岛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快青岛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青财金〔2022〕12号),要求“推进农业保险与信贷、担保、期货(权)等金融工具联动,开展‘保险+期货’试点”。我市是花生种植大市,常年花生种植面积稳定在100万亩左右。2025年,我市争取郑州商品交易所支持资金700万元,在西海岸新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实施花生“保险+期货”试点项目,制定出台相关农险政策。

    二、主要内容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青岛市财政局、中共青岛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印发《青岛市农业农村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花生收入保险试点的通知》(青农计财字〔2025〕36号)分为保险内容、操作程序和保障措施三部分。该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一)保险内容。包括保险标的、投保主体、实施范围、保费标准及保险金额、保险责任、投保时间及保险期间、保费补贴比例、赔偿处理等9项内容,在西海岸新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开展试点,投保主体为试点地区花生种植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业企业。保障由于花生实际产量降低或价格下跌导致种植户收入下降的风险。保险金额1600元/亩,保险费112元/亩,市级以上财政、郑州商品交易所等其他外部资金补贴80%的保费,投保主体自担20%的保费、22.4元/亩。7月1日至8月31日为花生收入保险投保时间。

    (二)操作程序。包括宣传发动、组织投保、张榜公示、签订保单、组织理赔、公开信息共6个步骤。

    (三)有关要求。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承保理赔、加强风险管理、加大宣传力度4项措施要求。

    三、花生收入保险试点程序


    四、政策亮点

    (一)提高保险保障水平。花生收入保险利用市场化手段,通过期货市场的对冲风险,补偿花生种植户因自然灾害和花生市场价格下跌导致的损失,保险金额由花生种植保险的600元/亩提高到1600元/亩,实现花生保险由传统的“保成本”向“保价格”“保收入”转变,有效保障种植户收入。

    (二)提升保险服务质量。对于组织投保的农户,保险机构要采用全检或比例(不低于3%)抽查方式进行现场验标,由投保主体、保险机构双方认可后出具保单;对于投保面积50亩(含)以上的地块要进行全面验标、单独出单。如遇大面积自然灾害导致花生实际产量低于目标产量,造成农户收入减少,保险承保机构应先行预付部分赔款。

    (三)促进花生产业发展。花生是重要的油料作物、经济作物。青岛市花生种植水平、加工能力居全国领先地位,拥有完整的花生产业链。在西海岸新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开展花生收入保险试点,有利于提高种植户信心,稳定我市花生种植面积和产量,确保花生产业链长期平稳有效运行,有力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

    五、政策执行(解释)部门及电话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66999638

    青岛市财政局85855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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