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青岛市财政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关于调整《青岛市级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2025—2026年)》部分内容的通知
字体大小: 打印
  • 索引号 2589214127947825152
  • 主题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 成文日期 2026-06-11
  • 发布日期 2026-06-24
  • 发文字号 青农计财字〔2026〕20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金融监管支局,各保险承保机构: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更好地服务保障特色农业产业,经市政府同意,对《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青岛市海洋发展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级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2025—2026年)〉的通知》(青财金〔2025〕24号)部分内容进行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试点区域

    生猪收入保险试点区域由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3个区(市)扩大到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6个区(市)。蛋鸡收入保险试点区域由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3个区(市)扩大到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6个区(市)。

    二、调整补贴资金

    (一)生猪收入保险试点。财政补贴资金调整至1500万元。

    (二)蛋鸡收入保险试点。财政补贴资金调整至2000万元。

    (三)肉牛收入保险试点。分配西海岸新区、平度市实施的财政补贴资金调整至350万元,分配即墨区、胶州市、莱西市实施的财政补贴资金调整至700万元。

    (四)蔬菜收入保险试点。分配平度市实施的财政补贴资金调整至450万元,分配莱西市实施的财政补贴资金调整至450万元。

    (五)生鲜牛乳收入保险试点。分配即墨区实施的财政补贴资金调整至240万元。

    三、增加保险标的

    在平度市实施的蔬菜收入保险试点,增加秋季青萝卜、白萝卜、胡萝卜作为保险标的。

    四、有关要求

    各区(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压实各级责任,共同推动试点工作落地见效。各保险承保机构要加强政策宣传,将调整内容公示到村、告知到户,进一步提高参保农户政策知晓度和投保积极性。同时,要规范做好承保理赔服务,切实保障农户正当利益。

    本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其他内容仍按照原方案实施。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青岛市财政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岛监管局

    2026年6月11日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或者拨打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财审处 : 0532-66999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