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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区(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6年小麦“一喷三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种植字〔2026〕5号)要求,实现我市小麦病虫害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现就做好2026年小麦“一喷三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内容
(一)实施范围。小麦“一喷三防”总作业面积依据2026年小麦核定面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确定,其中统防统治面积125万亩,其余面积进行物化补助。有关区(市)作业面积详见《2026年小麦“一喷三防”作业面积任务分配表》。
(二)实施方式和标准。财政资金补助对象为有关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含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等。坚持以统防统治为主,广泛发动农民群众和各类生产主体开展群防群治。由区(市)组织实施小麦“一喷三防”,实施专业化统防统治的区域,每亩补助不超过12元(药剂+飞防服务);剩余区域进行物化补助,每亩补助不超过5元。
(三)效果评估与验收。小麦收获前,有关区(市)农业农村部门应组织开展喷防效果评估(鼓励引入第三方评价),形成评估报告报市级备案。由承担项目实施的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验收,项目实施及验收情况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备案。
二、实施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确保政策落实。有关区(市)要严格落实《加强小麦“一喷三防”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五项措施》(青农计财字〔2025〕54号)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防统治及物化补助过程监管,立足高效便民、不误农时原则,制定本地实施方案,细化区域安排与操作流程。规范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优先遴选服务能力强、规范程度高、社会信誉好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确保补助政策精准落地、顺利实施。
(二)强化指导宣传,确保技术落地。有关区(市)要按照小麦“一喷三防”技术要求,抓住小麦抽穗扬花至灌浆的关键时期采购对路农药,指导中标企业和农户合理选用作业方式及用药时间,注意作业安全,合理轮换用药。加强宣传,要通过大喇叭、微信群、公示栏、电话等方式,将“一喷三防”领药时间、统防统治作业时间、“一喷三防”相关知识等提前告知到户,便于农户统筹安排。
(三)强化跟踪监管,确保作业质量。严格作业监管,有关区(市)要按程序与飞防服务组织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工作任务和质量,同时飞防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轨迹、飞行速度、喷幅数据、相对作业高度和喷洒流量等飞防作业数据须接入“青岛市智能农机数字化管理服务平台”等要求。喷防药液要现场配制,调配过程录像存档,并确保有人现场监督,对防治面积和作业效果签字确认。要根据喷防任务足量采购药剂,药剂统一采购后,进行识别标记,于喷防作业开始前发放到相关镇村妥善保管。严格时间节点,4月30日前物化补助物资发放到位,5月15日前完成全部喷防任务,确保喷防作业在最佳用药期内,6月1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
(四)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资金效益。加强资金监管,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将资金用于验收环节,严禁挤占、截留、挪用;不得违规转包,防止层层“扒皮”、处处“抽利”,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提高资金效率,有关区(市)可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先行确定统防统治及物化补助单价,待防治任务面积明确后核定总价的方式开展招标采购工作。对小麦条锈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控要求时间紧迫、任务繁重的区(市),要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依法依规简化招投标流程,确保不误农时。项目验收后及时上报验收报告并提交资金拨付申请,按时足额拨付资金,结余资金可用于当年度玉米“一喷多促”等其他病虫害防治项目,确保财政资金有效使用,防止闲置浪费。资金支出情况及时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填报。
三、加强调度
及时报送2026年小麦“一喷三防”项目进展情况,同时,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引导宣传,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工作情况报告(含项目实施情况、验收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等)于6月20日前上报。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青岛市财政局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