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区(市)人民政府,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农人发〔2022〕1号)、《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切实增强人畜共患病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6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基层队伍和基础条件(以下简称“双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实行积极防御、主动治理,坚持人病兽防、关口前移,从源头前端阻断人兽共患病的传播路径。要立足更精准更有效地防,理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制机制,明确机构定位,提升专业能力,夯实基层基础”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落实国家、省有关人畜共患病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以及无疫省建设要求,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动物防疫“双基”建设,确保基层动物防疫能力要素保障得到强化,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切实解决我市当前动物防疫工作中存在的基层队伍人员不足、年龄断档、专业人员不足,基础条件薄弱亟待更新完善等问题。
——坚持需求导向,加快发展。对标“当龙头、做表率、开新局”的要求,切实增强我市重大动物疫病特别是人畜共患病防控能力,为在全国率先创建布病、狂犬病无疫区打好基础。
——坚持分类指导,统筹推进。按照统一标准,立足现有条件,“一地一案”“一站一策”开展“双基”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夯实基层基础。
(三)建设目标。2025年底前,配齐配强动物防疫基层队伍,相关政策有效落实。2024年底前,5个主要涉牧区(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以下简称“疫控中心”)建成负压二级生物安全兽医实验室;基层动监站完成标准化建设,全面达到省基层站标准化建设要求。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动物防疫机制建设
1.健全动物疫病防控责任机制。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落实镇(街道)职责任务清单中的动物疫病防控职责。夯实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协调配合,提高整体效能。将人畜共患病纳入公共卫生安全体系同谋划、同部署,坚持多部门人畜共患病联防联控机制。压实生产经营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动物防疫工作。(各区市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市园林和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全链条监督管理。立足全链条管控,加快信息化建设,构建养殖、屠宰、运输、无害化处理等各环节互联互通,免疫、检疫、监管、执法互为印证的动物疫病闭环管理机制。加强畜产品加工经营环节监管,督促畜产品加工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严格境外输入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监测,严防疫病传入传播。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青岛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动物防疫基层队伍建设
1.加强全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各区(市)综合考虑辖区内畜禽养殖数量、养殖密度、动物疫病防控种类、监管防控指导区域面积等因素,切实加强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力量。确需增加编制的,优先从农业农村部门内部调剂,如确实无法满足的,各区(市)可根据实际因地制宜,通过跨部门调剂等方式加以保障,用3年时间足额配齐配强动物防疫队伍专业人员。按照定责定岗定人要求,确保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相对固定。推动管理和技术人员力量下沉,农业农村部门新招录的畜牧兽医专业人员要加强基层锻炼。按照改革确定的人员数量配齐配强基层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以下简称“协管员”),严格落实年度考评制度。(各区市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落实相关政策稳定专业防疫队伍。2024年底前,依法依规加强动物防疫人员卫生防护、医疗保健等措施,落实一线人员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在职级晋升和职称评定、表彰奖励中,向业绩突出、考核优秀的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倾斜。2024年起,统筹中央财政资金,按照每人每月3200元的定额补助标准,按比例对各区市协管员工资薪酬给予适当补助。各区(市)在现有协管员薪酬支出标准不降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协管员薪酬合理增长机制,增长部分由区(市)财政承担。2024年补助资金由各区(市)从已下达的中央资金中安排。各区(市)要落实协管员必要的交通、防护、信息终端、统计协管等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保障基本工作条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区市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培训。市、区(市)两级协同,强化党建引领,切实加强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培训考核,每人每年参加在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含线上培训),参加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含线上培训),实现全市动物防疫队伍政治素养、业务知识、专业技能、行风作风“四大提升”。(市、区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三)加强动物防疫基础条件建设
1.建设区(市)疫控中心负压生物安全二级兽医实验室。2024年底前,5个主要涉牧区(市)完成疫控中心负压生物安全二级兽医实验室建设。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可分别统筹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35万元,更新配齐满足人畜共患病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工作需要的各类设施设备。各区(市)应确保建成的负压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有效运行,切实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特别是人畜共患病风险因素的快速感知识别能力,杜绝病原微生物外泄风险,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平。(各区市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支持基层动监站标准化建设。2024年10月前,5个主要涉牧区(市)按照标准完成52处基层动监站标准化建设,通过市级验收的达标基层动监站,市财政按每处20万元奖补区(市)。充分发挥基层动监站职能作用,切实提高基层重大动物疫病特别是人畜共患病风险因素的快速采集捕捉、感知识别能力,从源头切断动物疫病传播途径,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水平,建强动物防疫一线堡垒。(各区市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项工作尽快落地见效。各区(市)要将人畜共患病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纳入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各区(市)要梳理本辖区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按照“一地一案”“一站一策”原则制定建设方案,2024年8月20日前联合行文分口上报备案并狠抓落实,确保动物防疫基层队伍和基础条件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二)加强政策支持,提升动物疫病防控专业能力。要统筹各级动物防疫资金,加大对动物防疫“双基”建设的支持力度。逐步调整动物防疫强制免疫补助资金使用方向,将支持重点逐步转向监测、流调、扑杀、净化、评估、检疫监督、无害化处理、应急处置、人员防护等畜间人畜共患病防治等方面。基础条件建设标准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
(三)加强督导调度,推动“双基”建设落地落实。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明确建设任务清单、工作进度和责任落实,将动物防疫体系和能力建设情况纳入乡村振兴督导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严格动物防疫基础条件建设资金监管、拨付、绩效管理。采取督导、通报等晾晒评比形式,加大动物防疫基层队伍和基础条件建设推进力度,确保按时完成建设目标。
青岛市农业农村局
中共青岛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