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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落实《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23〕13号)精神,做好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购买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中标承保公司及承保区域划分。该部分主要明确了2024年-2025年度中标的1家保险经纪公司和3家承保公司,并对3家承保公司的承保区域划分进行了明确。
(二)保险范围、费率及期限。该部分主要明确了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保险范围为在青岛市民政部门养老服务监管平台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明确按照每人每年150元收取保费,批增人员按年保费标准收取。明确本年度保险期限为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三)保险补助。该部分主要明确了保险补助标准。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青岛市户籍老年人和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按照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保险办理程序。该部分主要明确了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办理流程。各区(市)民政局负责养老服务机构购买综合责任保险申请补助资料的审核以及补助资金拨付等事宜,须于2024年6月20日前完成本年度保险协议的签订工作。养老服务机构申请保险补助时应填写附件中《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意外伤害责任险补助申请表》和《养老服务机构护理服务人员雇主责任险补助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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