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创新案例质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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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08220594426790446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4-02-07
  • 发布日期 2024-02-07
  • 发文字号 青民字〔2024〕2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民政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民政局,机关各处室(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进一步提高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创新案例质量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民政局

                                  2024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进一步提高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创新案例质量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创新案例对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牵引作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党中央新决策新部署,更好履行新时代新征程民政工作职责使命,牢牢把握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的科学化精准化水平,清醒认识民政事业发展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积极适应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胸怀“国之大者”,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加强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推出、选树一批高水平政策理论研究成果、创新案例,推进创新成果转化运用,更好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为民政助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理论支撑,为服务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改革动力。

    二、  重点任务

    (一) 完善统筹推进机制

    1.建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全市民政系统政策理论研究和创新案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民政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区(市)民政局,机关处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开展国家、省、市三级的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创新案例申报工作,大力运用“四化”“六可”工作法,制定年度规划计划,负责相关评选的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审核选树、督促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政策法规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和区(市)民政局、机关处室(局)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区(市)民政局,机关处室(局)、局属单位明确专人负责,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和联络人。

    2.统筹工作开展。要深刻认识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创新案例申报工作在服务保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市统筹、处室主抓、区市推进、全员参与”的四级联动推进机制。市民政局政策法规处要加强统筹协调,沟通联系,督促指导,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区(市)民政局,机关处室(局)、局属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工作,聚焦难点堵点,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研究系统性对策建议、解决方案。要加强对民政政策终端效果的研究,深入基层一线、深入民政服务对象,开展民政政策预期目的与实际效果的比较研究,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

    3.汇聚各方智慧。进一步汇聚、激扬民政系统、市委市政府研究部门、市直其他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智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专家的智慧。通过推荐、自荐和评选等方式,选聘政治素养高、专业能力强的专家学者,组织成立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专家库。通过发函、走访、电话沟通等形式,邀请专家学者参与全市民政系统组织的课题研究、专项调研、专家咨询会、培训授课、项目评审等工作,切实发挥专家学者在顶层设计、决策咨询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沟通联系,积极向相关部门、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民政工作成绩,听取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要求、批评和建议,不断用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破难题、增活力、提质量。

    (二) 优化申报评选程序

    1.推荐申报。要围绕年初民政部办公厅下发的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和省民政厅有关要求,及时确定研究课题,积极组织研究力量,按要求开展课题立项申请和研究工作。要严格落实政策理论研究和创新案例推荐评选工作责任制,按照“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真实性。区(市)民政局推荐材料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阅,处室(局)、局属单位所推荐的材料需经局分管领导审阅。参加民政部、省民政厅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评选的论文和省民政厅评选的创新案例,于2024年8月1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通过金宏网报青岛市民政局政策法规处,由市民政局统一向民政部、省民政厅提报。区(市)民政局每年上报论文不少于3篇、创新案例不少于2篇,局机关处室、局属事业单位上报论文不少于1篇、创新案例不少于1篇。

    2.组织审核。局政策法规处对报送的政策理论研究和创新案例材料的规范性、创新性等情况进行审核。根据不同项目评选需要,适情组织、邀请专项小组、市直部门和有关专家进行遴选,其中,创新案例按民政业务类别,由局各业务处对口进行初审。

    3.成果转化。按民政业务类别,汇总优秀成果向各级媒体进行宣传推介,坚持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利用媒体宣传、表彰先进、召开宣讲会等形式,形成强大声势,加大优秀成果宣传渗透力,扩大优秀成果宣传覆盖面。同时,推进成果转化和运用。从优秀成果中归纳、提炼、总结其经验和规律,以点上的创新,推进线上突破,推动“一花独放”转变为“百花齐放”,把个别领域的“盆景”打造成民政工作的“风景”,实现面上提升。

    (三) 提升赋能增效水平

    1.编发工作简报。编发《青岛民政改革创新》简报,择优刊发提报的优秀研究报告、创新案例等优秀成果,充分调动材料提报的积极性、主动性。全年材料提报情况、简报选用情况作为考核内容纳入年底综合考核。

    2.组织民政研讨。定期举办青岛民政论坛,搭建民政系统、市委市政府研究部门、市直其他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智库沟通交流的平台,交流研讨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创新案例工作,通报获奖情况,发布白皮书或蓝皮书、民政画册。

    3.编印优秀成果。收集整理编印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创新案例等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向全市民政系统和市直相关部门赠阅,着力推进成果转化运用,真正发挥政策理论研究的导向作用和推动作用,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

    三、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抓好工作方案的落地落实,强化统筹协调和评估督导。区(市)民政局,机关处室(局)、局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创新案例工作,根据本方案要求,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或细化工作措施,有序有效推动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创新案例申报工作。机关业务处(局)要发挥专业优势,对区(市)民政局和局属单位上报的创新案例要认真组织初审,并积极对接省民政厅业务处,争取得到最大支持。

    (二)立足正向激励,做好督促指导。要进一步加强动态跟踪,将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创新案例工作纳入督查事项,督促指导区(市)民政局,机关处室(局)、局属单位立足实际工作,深挖典型,提炼经验,适时开展工作评估,总结经验做法。每年差异化评定一批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创新案例申报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纳入年终考核加分项目。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要树立政策研究和改革创新理念,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报道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创新案例工作新进展新成效,提高各方共同参与的积极性。局办公室要联系有关媒体加强宣传策划,通过新闻媒体、“两微一端”等平台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放大示范带动效应,营造浓厚氛围。要号召引导民政全体党员干部参与到政策理论研究和创新案例申报工作中来,激发研究热情,深挖创新潜力,营造人人会研究、个个要创新的良好氛围。

     

    政策理论研究联系人:郭建军,电话:85795523;

    创新案例联系人:管延龙,电话:85795523。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