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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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800800020020210140
  • 主题分类 民政
  • 成文日期 2021-09-18
  • 发布日期 2021-09-20
  • 发文单位 青岛市民政局
  • 青 岛 市 民 政 局

     

     

    青岛市民政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

    登记管理的通知

     

    各区(市)民政局:

    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民政部、省民政厅相继出台文件,要求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请各区(市)民政局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的要求,主动对接教育、行政审批部门,对现已登记社会组织中开展校外培训活动的机构前置审批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督促有关社会组织严格落实双重管理规定,完善前置审批手续,严格按照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自身行为,对拒不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规政策的,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要求从严处理。各区(市)民政部门要建立工作台账,及时上报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校外培训机构的登记情况请填写到《校外培训机构登记情况表(截至2021年底)》,于2021年12月20日前通过金宏网发送到青岛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附件: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民办函〔2021〕55号文进一

    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的通知(鲁民函〔2021〕

    79号)

     

     

    青岛市民政局

    2021年9月18日

     

    (联系人:杨慧雯 联系电话:8579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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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