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会字第47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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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800800020020210057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1-03-09
  • 发布日期 2021-03-10
  • 发文字号 青民政议字〔2021〕23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民政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共青团青岛市委:

    韩昌丽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民政部门前期开展的相关工作

    民政部门主要负责我市困境未成年人(包括孤儿、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流浪未成年人等)的关爱救助保护工作,开展工作如下:

    (一)提高儿童福利保障标准

    2020年10月,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提高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从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到180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从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15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受艾滋病病毒影响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享受基本生活费;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提高到1200元。各类困境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将得到更加有力保障。

    (二)严格落实保障政策

    压实各区(市)责任,及时足额发放政策保障范围内的孤儿、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未成年人基本生活费。截止12月份,为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1488万元。

    (三)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民政部门每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专业的社会力量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2020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投入415.63万元,用于购买困境未成年人关爱服务项目,实现区(市)购买服务工作全覆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开展,引入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专业第三方力量,形成“社工+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的工作队伍,采取一对一个案服务、朋辈互动式小组活动等方式,针对困境未成年人的个性化帮扶需求,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身体康复、学业辅导、心理疏导与情绪支持、精神抚慰、创伤恢复、素质提升、安全教育、亲情陪伴等精准关爱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压紧压实走访摸排工作

    持续推进农村留守儿童专项行动常态化工作,全面开展困境未成年人入户调研,细化规范走访流程记录,及时掌握可能出现的问题。

    (二)深入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继续贯彻“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四位一体的困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制,织密强制报告制度的闭合网。民政部门相关主体对需要报告的各类情形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提供必要的临时监护、行为矫正、医疗康复救治、心理疏导与情绪支持、精神抚慰、创伤恢复等应急处置和干预措施,切实维护好困境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持续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继续通过市、区(市)两级购买第三方社工服务的方式,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2021年计划通过政府购买专业心理服务机构的方式,开展“全市困境未成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该项目将为1000名各类困境未成年人进行压力、情绪、睡眠等心理健康状况测评,并针对存在问题的未成年人进行针对性帮扶。

     

    青岛市民政局

    2021年3月9日

     

    (联系人:司敬国 联系电话:85795587)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