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 (市)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各区 (市)民政局、司法局: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党组 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好发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征集评选活 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征集范围 全市各村 (社区)围绕发挥党建统领作用、树立和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生 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治安、履行法律义务等方面制定或修 订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体例不限。
(二)征集条件
1. 基本条件 (1)依法由村民会议、居民会议按程序表决通过,向村 (居)民公布并报乡镇 (街道)备案。 (2)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内容符合宪法、法律、法规以 及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不得有侵犯村 (居)民的人身权 利、民主权利以及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3)组织实施时间1年以上,能够正确规范村 (居)民 与村 (居)民、村 (居)民与集体、集体与国家及其他相互 关系。 (4)能够充分反映当地自然历史状况、风俗习惯、文化 传承等因素,贴近生活、切合实际、通俗易懂。 (5)与本村 (社区)实际结合紧密,内容详细明确,具 有较强可操作性、针对性,在本村 (社区)日常管理中发挥 了积极作用。
2. 评优条件(1)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教育引导广大村 (居)民树立积极向上价值观念、倡导文明行为、传承优秀 传统文化、促进人居环境改善、提高自治能力等方面,已收 到明显成效。 (2)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在教育引导村 (居)民讲 文明、讲卫生,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推动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遏制大操大办、相互攀比、“天价彩礼” ,实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方面有较为管用措施,在 实际工作中已取得良好成效。 (3)积极维护生产生活秩序。在封山育林、护山护林、 保护水利设施、合理用水、禁止乱放家禽、牲畜,禁止乱停 乱放、乱砍滥伐,保护生态环境上,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方面,效果明显,作用突出。 (4)积极维护社会治安。在遵纪守法、不偷盗、不赌 博、不吸毒、不打架斗殴,抵制和防范邪教,维护社会公共 秩序上指向明确,规范有力,成效明显。 (5)积极引导居民履行法律义务。在积极响应国家号召 服兵役,实行计划生育,爱护公物、爱护集体财产、保障子 女义务教育、赡养老人、扶贫济困、尊重妇女及其他应尽的 社会义务等方面有具体可行的办法,成效明显,有具体案 例、感人故事等。
二、征集评选活动的程序
(一)组织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共同成 立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征集评选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 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二)评选步骤
1. 宣传发动 (9月18日前) 各区 (市)要通过多种方式扩大宣传,广泛发动辖区村 (社区)积极参与征集活动,形成广泛参与、人人关注的良好氛围。
2. 推荐报送 (9月30日前) 各区 (市)在对前期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制定完善工作 进行全面排查梳理的基础上,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层层筛选、择优推荐的程序,报送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村 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分别推 荐上报优秀居民公约至少10篇,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 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分别推荐上报优秀村规民 约和居民公约至少20篇。
3. 组织评审 (10月20日前) 市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征集评选工作专班根据各区 (市)推荐情况进行联合初审后,择优选取一定数量的村规 民约和居民公约进入评审阶段。采取区市互评、网上投票、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评审,按照得分情况最终确定首批优秀 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名单。
4. 学习宣传 (10月30日前) 利用全市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 在全市形成关注、遵守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浓厚氛围。
5. 编辑成册 (11月15日前) 将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汇编成册并下发各区 (市) 学习借鉴,并结合新一届村 (社区) “两委”换届选举对村 规民约和居民公约进行修订完善。
三、工作要求
各区 (市)要高度重视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征集评选工作,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层层推荐、优中选优,按照 时间节点报送。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基层,广泛发动群 众,激发村 (居)民参与热情,真正让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在群众中有公信力和影响力。市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征集评选工作专班将组成联合督导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防止流于形式。各区 (市)按要求填写《优秀 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推荐表》,每篇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均需提供发挥作用的典型案例,于9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通过金宏网报送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附件: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推荐表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
青岛市民政局
青岛市司法局
2020年9月16日
(联系人:梁延志 联系电话:85795565)
附件: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