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青岛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开展年度执法检查的通知
字体大小: 打印
  • 索引号 00511800800020020150033
  • 主题分类 市政府工作部门
  • 成文日期 2015-05-26
  • 发布日期 2015-05-26
  • 发文单位 青岛市民政局
  • 各区市民政局,市直各社会组织:

      为做好2015年度社会组织执法检查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市民政局决定对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度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为依据,按照"周密组织、严格检查、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全市开展2015年度社会组织执法检查。重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社会组织提高自身管理和规范运作水平,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年检范围

      2014年12月31日前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包括社会组织是否存在违背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等情况。

      (二)依照条例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包括社会组织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法定代表人、地址等变更履行登记手续情况。

      (三)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包括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社会组织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以及提供公共服务和参与社会管理发挥作用等情况。

      (四)财务管理情况。包括社会组织是否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独立核算,资金来源及使用是否符合规定,会费票据与捐赠票据使用是否正确等情况。

      四、时间步骤

      (一)自查阶段(2015年6月1日-6月30日)

      市直社会组织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全面自检自查,并备齐如下材料待检:

      1.社会组织自查报告;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票据准购证》;

      3.社会组织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

      4.2014年度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

      5.2014年度使用的应税项目专用发票和非应税项目专用收据;

      6.收费项目的收费材料等;

      7.检查人员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抽查阶段(2015年7月1日-10月31日)

      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结合年度检查和日常监管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对象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市直社会组织进行重点抽查,抽查率不低于3%(市直各社会组织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抽查时首先听取社会组织负责人自查自纠情况汇报,查看相关材料和凭证,由检查人员现场填写《社会组织专项执法检查登记表》,对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由检查小组下达《社会组织执法检查整改通知书》,交由被检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1.听取社会组织负责人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2.现场查看材料。查看社会组织相关制度;要求财会人员到位,现场提供财务报表及财务凭证等;

      3.填写《社会组织执法检查登记表》,详实记录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由检查小组,并由被检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5年11月)

      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按照"统一标准、集中审理、分别处理"的原则,由本级登记管理机关依法进行处理。有关社会组织在收到检查小组整改通知书后,要针对整改意见,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加以整改。整改结束后,以书面形式上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由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复检。

      五、有关要求

      社会组织执法检查是登记管理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基本手段。各区市民政局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执法监察工作实效。对执法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全市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在自查的基础上做好迎检准备,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抽检。对无故拒绝抽检的单位,视情给予通报批评。检查中发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按相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各区市执法检查时间、内容、检查范围等安排可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市社会组织管理局适时对各区市社会组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督导,并列入区市社会组织年度执法工作的考核内容。各区市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执法工作总结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青岛市民政局

      2015年5月26日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或者拨打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市社管局执法监察处 : 82106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