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民政局,机关各处室,市双拥办、市民管局,局属各单位:
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10〕20号)的部署,我局对近年所发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需废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5件(目录附后),凡列入应废止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自发文之日起一律废止。
附件:青岛市民政局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青岛市民政局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1
关于市内四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残疾人、孤寡老人生活补助金调整的意见
青民救〔2002〕34号
2002年3月4日
2
关于市内四区低保和特困低收入家庭发放冬季采暖补助的通知
青民救〔2004〕245号
2004年11月22日
3
青岛市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资金资助暂行办法
青民福〔2004〕259号
2004年12月3日
4
关于印发《青岛市“星光老年之家”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青民福〔2004〕258号
2004年12月3日
5
关于社会福利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及电话安装享受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
青民福〔1999〕256号
199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