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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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511800800020020100020
  • 主题分类 市政府
  • 成文日期 2010-10-15
  • 发布日期 2010-10-15
  • 发文字号 青民办[2010]27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民政局
  • 各区(市)民政局,机关各处室,市双拥办、市民管局,局属各单位:
      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发〔2010〕20号)的部署,我局对近年所发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需废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5件(目录附后),凡列入应废止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自发文之日起一律废止。
      附件:青岛市民政局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青岛市民政局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1
      关于市内四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残疾人、孤寡老人生活补助金调整的意见
      
      青民救〔2002〕34号
      
      2002年3月4日
      
      2
      关于市内四区低保和特困低收入家庭发放冬季采暖补助的通知
      青民救〔2004〕245号
      
      2004年11月22日
      
      
      3
      青岛市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资金资助暂行办法
      
      青民福〔2004〕259号
      
      
      2004年12月3日
      
      4
      关于印发《青岛市“星光老年之家”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青民福〔2004〕258号
      
      
      2004年12月3日
      
      5
      关于社会福利机构用水、用电、用气及电话安装享受优惠政策的有关规定
      
      青民福〔1999〕256号
      
      
      1999年11月1日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