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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关于延长青岛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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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54214002764857900
  • 主题分类 科技
  • 成文日期 2025-07-04
  • 发布日期 2025-07-04
  • 发文字号 青科字〔2025〕13号
  • 一、延期原因、目的

    《青岛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青科字〔2023〕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6月19日到期。《管理办法》自实施以来,在规范青岛市新型研发机构的管理和运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创新、优化科研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强化绩效评价和动态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鉴于国家、省正在着手调整新型研发机构政策,为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一致性。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规定,延长《管理办法》有效期。

    二、延期合法性、可行性

    《管理办法》符合国家、山东省政策要求,具有合法性和规范性,体系完整,内容全面,科学规范,制定合理,可持续操作性强。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6月19日,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共五章23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新型研发机构政策依据、定义、建设模式、管理机构职责;第二章备案条件和程序,明确了备案基本条件和备案程序;第三章建设运营,重点对新型研发机构体制机制、用人机制、党的建设等提出具体要求;第四章管理和绩效评价,明确新型研发机构日常管理,绩效评价机制及支持政策;第5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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