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市、功能区)、西海岸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集聚培育一批具有科学家思维、工程师技能及创新资源调配能力的高能级复合型人才,结合本市实际,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青岛市科技项目经理人项目试点工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25日
青岛市科技项目经理人项目试点工作规程(试行)
第一条 为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在关键技术攻关计划中引入科技项目经理人项目试点,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有力支撑科技强市建设,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目标定位。科技项目经理人是指具有科学家思维、工程师技能及创新资源调配能力的高能级复合型人才,是创新资源整合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推动者,能把握产业领域细分赛道发展方向和科技成果转化关键环节,可高效匹配技术、人才、资本等创新要素,提出系统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加快链接创新链前后端和产业链上下游,推进科技项目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第三条 主要任务。围绕我市构建“10+1”创新型产业体系、十大现代服务业、海洋特色产业等重点领域发展方向,发挥科技项目经理人对技术、人才、资本及产业化等资源整合能力优势,聚焦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设计可操作的成果转化路径及实施方案,通过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组建项目团队,匹配各方面要素资源,系统开展技术研发、概念验证、中试放大和产品推广等成果转化的关键环节,推动科技项目转化落地。同时,深入研判相关领域科技发展趋势,为我市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第四条 组织方式。科技项目经理人项目的遴选组织采用公开遴选和专项组织相结合的方式,项目负责人即为科技项目经理人。
公开遴选。向社会公开发布申报指南或通知,组织各类申报主体自主申报,择优遴选。申报内容包括针对某领域赛道发展方向和科技成果转化关键环节,提出资源能力整合、创新要素集聚的系统解决方案,同时提出可落地、可操作、可量化的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具体任务目标。
专项组织。对政府目标明确、组织程度较高、优势资源集中的项目,应强化主动布局,加强联动协同,可采取定向择优、定向委托、局区(市)会商等方式确定。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提报的系统解决方案以及具体任务目标的可行性、创新性、合理性等一并进行评审论证,报市科技局党组会研究确定后,对科技项目经理人申报的项目予以资金支持,下达立项计划。
第五条 支持方式和标准。项目支持方式参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申报、立项程序等有关要求执行,每个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科技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团队和依托单位开展技术攻关、平台搭建、成果转化等。科技项目经理人应主动协调资源,发挥依托单位主体作用,并引入各类社会资源,多元投入保障项目推进实施。
第六条 过程管理。市科技局直接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按照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验收或绩效评价有关规定,评估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
第七条 资金管理。项目负责人及依托单位应当依据青岛市科学技术专项资金相关管理办法进行资金管理,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依托单位应当切实履行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法人主体责任,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第八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具体由青岛市科技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