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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教育局关于遴选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承办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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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22709534428941369
  • 主题分类 教育
  • 成文日期 2024-06-27
  • 发布日期 2024-06-27
  • 发文字号 青教通字〔2024〕80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教育局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和《青岛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要求,在前期情况摸底和项目论证的基础上,青岛市教育局确定了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国家级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国培项目”)。现将国培项目承办单位遴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安排

    (一)项目设置

    根据国培项目要求,结合我市中高职院校实际,设置了2024年职教培训项目体系,包括名师(名匠)团队培育(A类)、访学研修(B类)、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C类)、公共基础课教学能力提升(D类)、名校长培育(E类)、课程实施能力提升(F类)、创新项目(G类)、教师企业实践(H类)、培训者团队建设(I类)等9个大类34个培训项目,培训项目内容要求见附件1。

    (二)项目周期

    我市2024年国培项目实施“长短周期相结合”的遴选方式,面向国家级培训基地试点开展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的培训项目承训方式,其中A类、B类、C类、D类、I类等5个大类的20个项目试行“3年长周期”遴选,其余4个大类的14个项目为“1年周期”遴选。2024年度培训任务须于11月15日前完成。

    (三)经费安排

    培训经费由中央奖补专项资金支持,主要用于补助教师培训(含企业实践)期间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设备租赁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按照各项目计划经费总额签订协议并于年度培训任务完成后一次性拨付经费,培训费支付方式按照协议执行。各基地要按照不低于50元/人/天的标准安排训后跟踪费、训后导师指导费。

    承担“三年长周期”项目的基地,签订有效期限最长三年的培训协议,每年培训任务完成后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执行协议。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协议,该基地5年不得再次承办我市培训项目,原项目另行遴选承训基地。

    二、可承办培训项目单位范围

    根据国培项目有关规定,以下单位可申报承办本次培训项目。具体培训时间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一)除教师企业实践(H类)以外的项目,优先国家级职业学校校长培训基地(2023—2025年)和国家级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2023-2025年)申报,近3年连续承办国培项目的国家级和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可以申报。

    (二)教师企业实践(H类)项目,优先第一批和第二批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申报,市内的省级以上教师企业实践基地、产教融合型企业可以申报。

    三、承办单位遴选评分标准

    从组织管理、条件优势、师资队伍、培训方案、服务保障和特色创新等六个方面,分企业实践类和非企业实践类两类培训,设置培训项目承办单位遴选评分标准(见附件2)。评审专家按照评分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得分按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总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培训项目承办单位,其中总得分相同的,按培训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和培训方案得分相同的,依次按师资队伍、服务保障、组织管理等顺序,按其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四、申报遴选要求

    (一)申报项目

    1.各培训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青岛市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国培项目安排表》(附件1)和《青岛市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国培项目承办单位遴选评分标准》(附件2),结合前期调研、经验总结和自身优势,根据项目设置情况填写《青岛市职业院校教师国培项目申报书(2024年)》(见附件3,但不限于本表格的内容,应涵盖遴选评分标准的内容),并按照项目申报顺序填写《青岛市职业院校教师国培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

    2.申报材料(附件3、4)电子版(word格式)打包成压缩文件,《培训项目申报书》以“项目编号+单位名称”命名,统一发送到市国培项目办邮箱,邮件标题以“单位名称”命名。申报材料纸质版均须申报单位主管领导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培训项目申报书》胶装一式三份,《培训项目申报汇总表》单独打印一式一份,统一邮寄至青岛市职教国培项目办。

    3.项目承训基地须设计梯队式、递进式的培训方案,持续3年跟踪教师成长轨迹。申报书中需以附件方式提报项目三年培训方案,其中应有具体的量化考核指标及明确的预期培训成效。

    4.严禁分包转包。各申报单位要科学评估自身培训承接能力,合理控制申报项目数量,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严禁将所承担的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机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11日12:00前,以纸质版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收。

    (二)项目评审

    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依据《青岛市2024年职业院校教师国培项目承办单位遴选评分标准》(见附件2),分企业实践类和非企业实践类两类,对各单位的申报方案进行评审,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各培训项目承办单位。

    (三)结果公示

    根据评审结果,对拟确定的各培训项目承办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确定各培训项目的承办单位,按程序报教育部备案,并签订委托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5)。

    未尽事宜,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青岛市职教国培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邵勇,电话:0532-86101218,邮箱:qdxmb@qtc.edu.cn。

    青岛市教育局联系人:张文学,电话:0532-85912935;

    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金坛路17号教学楼315室;

    收件人:邵勇,电话:18953282299。

     

    附件:1.青岛市2024年度职业院校教师国培项目安排表

              2.青岛市2024年度职业院校教师国培项目承办单位遴选评分标准

              3.青岛市职业院校教师国培项目申报书(2024年)

              4.青岛市度职业院校教师国培项目申报汇总表

              5.青岛市职业院校教师国家级培训委托协议

              青教通字〔2024〕80号.doc附件1-5

     

    青岛市教育局  

    2024年6月27日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或者拨打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青岛市教育局 : 85912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