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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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81409278003381269
  • 主题分类 教育
  • 成文日期 2023-04-13
  • 发布日期 2023-04-13
  • 发文字号 青教工组字〔2023〕2号
  • 发文单位 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青岛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23年413


    关于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高质量落实,根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省文明委《关于实施全环境立德树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精神,现就青岛市推进全环境立德树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重要意义。人无德不立,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从未成年人生活学习成长的学校环境、家庭环境、社会环境、网络环境、心理健康环境等入手,实施家校社网一体、启智润心并重、各级各部门共建的全环境立德树人,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红色文化、建设廉洁文化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双减”政策要求、发展素质教育的有力抓手,对于汇聚各方育人资源,整体优化育人环境,更好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

    2.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优化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环境为重点,强化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家庭育人基础作用、社会育人支撑作用、网络育人赋能作用、心理育人保障作用,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落实在学校、家庭、社会、网络等全场域,纳入到积极心理品质塑造全环节,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创造良好环境和有利条件。

    3.工作目标。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夯实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根基,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打造学校、家庭、社会、网络、心理等各场域良性互动的全环境育人体系,凝聚育人共识,明确育人职责,增强育人合力。推动明大德,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中华民族、爱中华文化,立志报效祖国、服务人民;推动守公德,遵守基本公共道德规范,自觉维护集体和他人利益;推动严私德,修身自律、遵纪守法、换位思考、推己及人,自觉做家庭的好成员、学校的好学生、社会的好公民。加强学前教育阶段道德启蒙教育,培养爱自己、爱父母、爱他人、爱集体、爱自然、爱环境的品行。加强小学阶段道德规范教育,培养自律助人、明礼诚信、遵规守纪、节俭绿色等品行。加强中学阶段理想信念教育,培养为祖国、为人民、为社会的责任意识和乐观向上、自立自强、团结进取等品行。

    二、主要任务

    )聚焦学校环境,筑牢立德树人主阵地

    1.完善立德树人工作体系。建立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群团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立德树人工作体系。学校党组织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立德树人工作,校长亲自抓,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落实责任。完善德育干部选拔、任用、培养、考核、培训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功能互补的德育干部队伍。建立班主任梯队培养体系,从专业发展、荣誉激励、培训培养、学科教研等方面增强班主任队伍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和责任感。完善中学团干部队伍“专兼”配备机制,推动配齐区(市)少先队总辅导员。〔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团市委,各区市〕

    2.夯实以德育人基础。突出以德立校,把立德树人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加强公共时空以德育人氛围建设。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推动思想道德、领导班子、教师队伍、校园文化、优美环境、活动阵地六项建设全面提升。加强校园诚信文化建设,开设诚信教育课程,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养未成年人诚信意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审慎把握提出校风校训,落实校园文化建设“五大文化元素”空间布局要求,发挥潜移默化育人功能。突出以德立师,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结合教学、教辅、管理及后勤服务等各岗位职责,推进本职和育人统一、言传和身教统一,推动落实教书育人“一岗双责”。突出以德立生,建立完善各学段立德树人目标体系,打造多彩思政课堂,推动课堂教学、实践课程、课后服务、假期托管等全面落实以德育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各区市〕

    3.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要求,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使用工作。实施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工程,进一步提高思政课教师队伍专职化专业化水平,推进思政课改革创新,开展优质课评选、教学大赛。精进实施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十个一”项目行动,挖掘各学科蕴含的德育元素,将中小学德育内容细化落实到各学科课程的教学目标之中,开展“每校一品牌、每月一主题、每生一社团”德育模式建设。深化理想信念和廉洁文化主题教育实践,加强“四史”宣传教育,开展“从中国字里学做中国人”活动,培育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传承示范校。加强校园礼仪礼节建设,推动《青岛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十个好习惯”建议(试行)》落细落实,在学科教学和日常教育中推进课程渗透和习惯养成,利用“节、赛、会、展、演”等各种形式加强礼仪礼节教育,开展“文明礼仪进校园”活动。将国防教育融入学校课程教学,落实学生军事训练课时要求。完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聘任与管理机制。加强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建设和活动开展,开展“红领巾爱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各区市〕

    4.丰富道德实践活动。深化“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雷锋志愿服务、“劳动美”社会实践、“阳光成长”心理健康教育等实践活动。结合重大纪念日、重大历史事件日,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利用班团(队)会载体,开展“探寻红色印记”“清明祭英烈”“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青少年红色大讲堂”等活动。深化“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评选青岛市“新时代好少年”,举行先进事迹发布活动,开展先进事迹基层巡演巡讲活动,组织报纸、电视、网络等市属主要新闻媒体集中宣传。用好青岛红色教育资源,深入开展“红领巾心向党”学习实践、“争做红领巾讲解员”等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在年级班级开展中华美德小剧小戏排演、集体合唱,组织开展青岛市中小学生艺术节系列展演,推动班、校、区、市等各级艺术实践活动层层联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妇联、团市委、市关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青岛日报社、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各区市〕

    5.培养健康心理品质。中小学校普遍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生命教育、挫折教育专题活动,严格落实小学初中学段每学期6课时、高中学段每学期8课时要求,培养学生积极向上、阳光乐观、真诚自律等心理素质和健全人格。从小学开始,面向所有学生建立心理档案,学段之间做好心理档案转接,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心理咨询辅导,做好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完善预防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委员会,将学生欺凌和暴力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抓好防范学生极端伤害事件专项治理,各级学校做好学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处置、个案分析,提升预防成效。〔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各区市〕

    6.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完善学校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将以德立校、以德立师、以德立生成效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文明校园创建和实施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完善教职员工以德育人考核评价体系,将师德师风、德育类荣誉称号、班主任各类大赛成绩、以德育人成效作为教师职称评审考核的重要参考。开展“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等选树宣传,构建多维度立体化的师德建设工作体系和立体化、多层次师德师风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探索学生、家长、教师以及社区等参与评价的有效方式,完善德育评价,表扬嘉许德行优良的学生。健全少先队荣誉激励体系,全面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团市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

    (二)聚焦家庭环境,涵育良好家教家风

    7.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突出以德立家,在未成年人家长家庭中倡导自律助人、孝老爱亲、诚信利他、节俭绿色、共建共享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家长家庭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掌握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及时发现未成年人心理问题,配合学校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家校协同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开展“好家庭好家教好家风”宣传宣讲,评选“智慧家长”,打造“好家风伴成长”活动品牌。深化“文明家庭”创建,选树“最美家庭”“五好家庭”等先进典型。〔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青岛日报社、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各区市〕

    8.强化家长以德育人责任。广泛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线上线下开展“送法进万家”宣讲活动,定期组织倾听家长心声、交流家教经验,推动家长或监护人更加注重品德教育,切实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修订家长学校建设标准,建好用好家长学校,充实完善家长学校课程,落实全员家访制度,开展“万名教师访万家”“百万家长进校园”等活动,促进家校共同以德育人。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标准校、示范校、品牌校、品牌区建设,打造“爱润成长”家庭教育品牌。开展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依托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平台开设“父母学堂”“家庭教育之声”“新家长、心成长”“家在青岛”等栏目,办好青岛家庭教育论坛。〔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司法局、青岛日报社、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各区市〕

    9.提高家庭以德育人能力。升级打造青岛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成立四支专业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培养一批以德育人家庭指导员。建成家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为家长提供个性化、便捷化自主学习渠道。加强与全国知名家庭教育专家和高等师范院校合作,丰富市级家庭教育专家和高校人才资源,建立家庭教育教科研体系,成立家庭教育教研组和教研团队,形成覆盖各年龄学段家长的课程链,推动本地师范院校开设家庭教育相关课程。〔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各区市〕

    10.拓展亲子以德育人空间。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阵地,聚焦以德育人,建设少年儿童阅读、托管及亲子活动场所,力争2025年实现全覆盖。广泛开展“书香飘万家”家庭美文诵读活动,推进图书馆、农家书屋、城市书房、各类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阵地开设亲子阅读空间,常态化开展“童阅岛”亲子阅读沙龙、“我们一起读世界”伴读活动、“我与作家面对面”亲子阅读研学等活动,满足儿童及家长阅读需求,支持引导家庭建立书房或图书角。〔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妇联、团市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区市〕

    (三)聚焦社会环境,倡树美德健康生活方式

    11.统筹推进美德青岛和信用青岛建设。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美德和信用“五进”工程。推进“信易+”守信联合激励工程,丰富“美德超市”“积分超市”等应用场景,推动德者有得、好人好报。强化诚信实践活动,宣传诚信理念,培树“诚信之星”等诚信典型,推出一批诚信文化品牌,抓好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弘扬美德、褒扬诚信的良好社会道德环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市〕

    12.强化社会关心关爱责任。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和义务教育法律法规,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广泛开展“为小”志愿服务,实施“春蕾计划”,注重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帮扶。加强舆论引导,办好教育频道、少儿专栏或专题节目,创作刊播有利于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加强青少年题材文艺创作,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少儿绘本大系》编辑出版,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诵读一首诗词”、“学国学诵经典传美德”中华经典诵读、作家进校园暨版权保护宣传等活动。实施中小学生观影观戏普惠计划,丰富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日报社、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各区市〕

    13.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发挥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先模人物、“五老”人员、退役军人、校外少先队辅导员等作用,广泛开展面向未成年人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法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廉洁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宣传宣讲。开展戏曲、书法、传统体育、高雅艺术等进校园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和审美人文素养。每学期至少1次组织学生集体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研学实践基地、科普教育基地等参观学习。国家财政支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文化场馆以及公益性研学实践基地等面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开辟未成年人活动专区、专场,支持流动博物馆、科技馆、艺术馆等进入农村学校,命名一批青少年志愿服务活动基地。各级各类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乡村“复兴少年宫”和乡村学校少年宫要更加突出和体现以德育人主题实践。建立青少年校外实践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发挥社会课堂作用,经常性开展实地教学,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组织部、市委网信办、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高校,各区市〕

    14.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深化“扫黄打非”,开展校园周边文化用品专项清理行动,加大青少年儿童出版物、教材教辅等审查力度。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重点场所整治,做到无酒吧、网吧、歌厅、舞厅、电子游戏厅、游艺厅、台球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不得设置烟、酒、彩票等销售网点。及时查处抽奖类游戏及向未成年人销售烟(电子烟)、酒、彩票、问题食品、有害玩具、淫秽物品等违规违法行为。做好校园周边交通拥堵“一校一策一图一案”综治工作,加强学校“护学岗”和公安“高峰勤务机制”建设。〔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烟草专卖局,各区市〕

    (四)聚焦网络环境,共建网络素养教育新生态

    15.深化网络文明建设。举办“网络文明周”活动,发挥“网络文明宣讲团”作用,加强未成年人网络道德和网络法治教育,开展网络普法和网络文明“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系列活动。加强学校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社交平台公众账号等美德建设,举办校园“网络文化节”,开展“网络安全进校园”“共筑网络安全 共享网络文明”主题宣讲等活动,建强网上育人新阵地,构建面向未成年人的品行养成教育网络传播体系,推出更多网络视听精品,强化美德示范引领。打造亲子以德育人、美德健康网络空间,强化优质内容供给。〔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联、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青岛日报社、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各区市〕

    16.加强网络思想政治工作。深化网上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集中力量建好用好管好未成年人网民活跃聚集的网站、平台及社交媒体,充分利用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相关内容,开展系列网络“云”宣讲活动。推进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创新,用好全省思政教育服务平台,加快培育一批各学段正能量“网红”名师,选树培养一批品学兼优青年网络名人、正能量网络榜样。〔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青岛日报社、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各区市〕

    17.打造清朗网络空间。常态化开展“清朗”系列治理行动,重点清理宣扬恐怖惊悚、暴力血腥等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和不良信息,完善辟谣联动机制。落实互联网企业、平台主体责任,落实网络言论评论实名制,大力倡导行业道德自律。指导中小学建立网络安全领导机构。深化网络环境安全监管专项工作,全面加强对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预防和干预,依法打击诱导未成年人打赏、直播等利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未成年人网络权益。〔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通信管理局,各区市〕

    (五)聚焦心理健康环境,守护阳光成长安全防线

    18.建强心理健康教育队伍。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加强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培训,有针对性做好人文关怀和心理关爱工作。开展班主任及教师心理健康知识专题培训,不断壮大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力量。建立新招考教职工心理测试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市〕

    19.构建心理支持体系。建设市、区(市)两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服务中心,推动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站)规范化建设和使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设置心理辅导场所,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推动公立综合医院、儿童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开设心理健康门诊,提升对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发挥好心理热线和心理信箱作用,为青少年及家长提供常态化心理援助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卫生健康委、青岛市职业技术学院,各区市〕

    20.培育良好社会心态。引导社会正确看待对待心理健康问题,加强心理健康知识的社会普及,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加强网上网下社会热点引导、社会情绪疏导和社会矛盾化解,建强用好基层网格员、调解员等队伍,推动形成和谐家庭关系、邻里关系、人际关系,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市〕

    三、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发力的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机制。市区两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宣传部(文明办)、妇联、教育主管部门共同抓好统筹协调,教育、妇联、民政、网信、卫健等部门分别牵头抓好学校、家庭、社会、网络、心理等领域工作落实,各级关工委充分发挥积极作用,相关部门单位和群团组织结合自身职责,高标准、高质量协同推进。〔责任单位: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网信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市〕

    2.强化资源保障。在财政投入、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全环境立德树人倾斜力度,支持阵地提升、平台建设、资源开发、活动开展,保障重点任务落实。加强全环境立德树人理论研究,开展相关人才培养,建立专家库。〔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财政局,各区市〕

    3.注重宣传引导。建立全环境立德树人常态化宣传宣讲机制,市区两级宣讲团常态化开展宣讲。强化全媒联动,及时总结各部门各区市各学校经验做法,选树宣传一批示范区(市)、示范校、品牌项目、优秀案例、特色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委网信办、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市文联、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青岛日报社、青岛市广播电视台,各区市〕

    4.抓好督导落实。将全环境立德树人纳入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作为对各区市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全环境立德树人政策落实督导机制,定期调度推进任务落实。深入调查研究,立足问题导向、系统观念和守正创新,形成一批质量较高的研究成果,一体推进实施。〔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各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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