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局(市委高校工委)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字体大小: 打印
  • 索引号 00511778500020020180083
  • 主题分类 教育
  • 成文日期 2018-02-09
  • 发布日期 2018-02-09
  • 发文字号 青教发〔2018〕8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教育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教育(体)局,高新区人才服务和教育体育发展局,在青各高校,局属各单位,有关民办学校,机关各处室:

    现将《青岛市教育局(市委高校工委)201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青岛市教育局委员会    青岛市教育局   市委高校工委

                                          2018年2月7日

     

     

       

    青岛市教育局(市委高校工委)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创新+三个更加”目标要求和“一三三五”工作举措,深化教育改革,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率先走在前列。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1.提升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质量水平。把2018年作为教育系统党建质量年。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学悟行”活动,开展“实现创新+三个更加,教育怎么学、怎么看、怎么干”大讨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高校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研究工作。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持续抓好学校、机关党的建设工作意见的落实。实施党建典型培育工程,举办中小学党建创新论坛,深入推进高校基层党建创新项目,提升基层党建工作内涵。印发《关于加强全市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研究制订高校院 (系) 级党组织、学生党支部工作指导标准(试行)。完善党建带群建的工作机制,支持共青团、工会加强组织建设。做好教育系统统战工作、离退休干部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开展廉政谈话。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高监督执纪工作的精准度。加强纪律教育,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推动问责制度落地生根。严格落实保密制度。

    3.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实施办法,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着力纠正“四风”,进一步提升思想境界、工作标准和责任担当。坚持“三进三访”定期调研机制,着力解决教育领域党委和政府关切、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总结凝练和宣传推广基层一线经验做法。推进职业道德标兵、为民服务示范岗创建工作,完善第三方电话随机访问调查机制和纪律作风通报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育政务公开工作,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度发展,提升服务效能。做好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二、强化改革创新驱动,充分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4.加强教育改革的统筹谋划和持续推进。加强对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的研究,编制青岛教育现代化2035,筹备全市教育大会。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深入实施《青岛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6-2020年)》,全面落实学前教育、校园足球、现代学徒制、教育管办评分离等国家教育改革试点任务,加快推进山东省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落实《青岛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实施市级改革试点项目备忘录制度,强化过程管理评估,开展第五届教育改革成果评审工作。

    5.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评价制度改革。印发中考改革方案,健全中小学考试、招生、评价制度。开展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加强考试大数据分析应用研究,完善中考考试数据分析系统和初中毕业生学业成绩报告单系统。建立完善义务教育学校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

    6.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做好民办教育、终身教育地方立法调研和学校安全政府规章调研工作,推进学生管理等教育规范性文件的研究制订。推进放管服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区市进一步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健全监管服务机制。深化教育行政执法改革,组织指导区市开展非法办学行为的部门联合清理整治,探索部门间执法证据共享机制。积极推进教育行政审批标准化和网上审批工作。

    推动学校依法办学。深入实施《青岛市中小学校管理办法》,深化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推行中小学正面清单管理,试行负面清单管理。推进中小学内部治理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制定现代学校制度(法治学校)评价体系,总结推广学校科学接权用权、依法按章程自主办学、多元参与治理的有效模式。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和法治教育实践活动。

    7.强化教育督导评估。健全教育现代化动态评估监测机制,启动第二轮区市教育现代化评估。组织中小学素质教育和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评估。深入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建立贯通中小幼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制度。加强督导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创新工作机制,推动教育督导委员会专题会议制度化,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机制,建设第三方评价机构库及专家库。

    8.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全面落实《青岛市民办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继续开展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教师养老保险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工作。研究制订民办学校设置标准,推动民办学校平稳有序分类。加大民办学校监管力度,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秩序,联合有关部门集中开展民办教育机构专项整顿督查。开展民办学校退出机制改革试点工作。

    9.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落实与教育部签订的“一带一路”教育国际合作备忘录,印发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青岛市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扩大在青留学生规模。继续推进国际化人才培养试点工作。加快职业教育国际化步伐。开展涉外办学检查,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涉外办学行为。加强中小学教师国内外国际化培训工作。举办青岛友城国际教育研讨会、中国-新西兰未来青年领袖国际峰会和国际教育信息化学术论坛。

    三、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努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10.完善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开展“爱国?奋斗”精神教育,组织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实施中小学德育课程一体化改革,建构中小学德育课程、学科课程、传统文化课程和实践活动课程“四位一体”格局,统筹实施中小学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实践等。全面推进中小学研学旅行工作,广泛开展中小学生职业体验和志愿服务活动。继续打造“职教义工”等志愿服务品牌。健全学生生涯规划指导机制,督促指导中小学全面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继续做好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要求。

    11.深化课程和教学改革。根据高考“3+3”新模式实施要求,印发校(园)本课程建设与实施指导意见,提升国家课程校本化水平,开发汇集精品学校课程1000门。组织学习贯彻《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17年版)》,指导普通高中学校创新教育教学机制,全面开展选课走班教学,做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印发加强和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建立基于改进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教学质量监测运行机制,督促引导学校和教师关注学习困难学生。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印发减轻初中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的规定,开展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整治活动。加强职业院校规范管理和教学诊断、改进工作,加大专业技能普测、抽测力度,推进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信息化教学大赛的成果转化工作,强化学生工匠精神、专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培养,提升教师专业水平。

    12.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做好2020年第14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的筹备工作。出台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提升计划,加强中小学体育课程、场馆设施、体育师资和高水平运动员队伍建设。开展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建设,继续推进足球、游泳、武术等项目的普及,积极探索体育家庭作业,建立家校联动机制,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抓好美育课程开设和农村学校美育工作的专项督查,深化书法家进校园活动,积极推进美育大师工作室、美育课外实践基地建设。探索区域和学校体育、美育综合改革模式。办好第9届青岛市写字节,组织开展第21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的意见》。做好第39届世界头脑奥林匹克中国区决赛承办工作。完善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机制。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深化健康校园创建活动。

    四、坚持惠民共享,积极完善公共教育服务体系

    13.提升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水平。全面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继续扩大普惠园规模,新建、改扩建60所普惠性幼儿园,加强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普惠园建设督查工作,积极推进小微幼儿园发展,缓解老城区入园压力。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专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比例达到90%以上。

    14.加快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实施市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程,开展全国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市、区)创建工作,启动普通中小学高水平现代化学校建设。加大居住区配套中小学建设力度,新建、改扩建中小学30所,进一步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深入推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改革。继续开展中小学标准化食堂建设,新建100所标准化食堂。

    15.促进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发展。加快完善适应新高考改革要求的普通高中教育教学制度体系,探索更加开放的育人方式。加快推进中职学校专业和布局调整,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促进高中段普职教育协调发展。探索综合高中育人模式。

    16.办好特殊教育。全面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完成青岛盲校新校建设,推进青岛市晨星实验学校建设改造工作。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和评估。完善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医教康教结合机制。探索建立特殊教育质量监测制度。

    17.健全学生资助体系。研究制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导意见。建立完善“贫困学生”“残疾学生”“留守学生”等特殊群体在各个教育阶段的精准资助体系,实现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全覆盖。加强资助工作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提高学生资助管理水平。

    18.继续做好教育对口援助和脱贫攻坚工作。印发《青岛市教育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重点支持10个市定经济薄弱镇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培训,实现教育脱贫。继续加大支教送教力度,健全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机制,促进城乡学校均衡发展。做好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贵州省安顺市、甘肃省陇南市和山东省菏泽市的对口支援工作。

    五、践行教育强市使命,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19.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推进中高职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青岛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筹建幼儿师专。完善现代学徒制运行机制,继续开展生产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中职与本科“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五年制高职教育、普职融通等项目的内涵建设和评估,加快构建高水平现代职教体系。丰富“职教活动周”的举办形式,加强职业教育宣传,提高职业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20.提升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继续引进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协调推进中科院青岛科教园、哈尔滨工程大学青岛校区等高校校区建设,推动中国康复大学项目加快落地,促进西南交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同济大学等引进高等教育机构的人才培养工作和创新平台建设。深化校地合作,推动在青高校加强学科专业等内涵建设。

    21.培育蓝色海洋教育优势。深入推进中小学蓝色海洋教育,优化整合海洋教育资源,组织走进海洋国家实验室和国家深海基地系列活动,定期举办海洋院士课堂,建设海洋特色研学旅行基地。加强服务蓝色海洋产业发展的职业院校和专业建设。鼓励引导高校加强蓝色海洋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

    22.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开展社区教育学院(学习中心、学校)标准化建设创建达标活动,不断拓展学习平台,扩大资源供给。加强课程资源建设,优化提升全民学习网效能。完善青岛市学分银行,开展终身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试点。发布老年教育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推进老年教育四级平台、师资队伍等建设。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推动学校开放资源,服务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举办2018年全民学习活动周活动。

    六、落实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教育保障能力

    23.加强教育干部队伍建设。落实青岛市教育干部领导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开展“党性锻炼与能力提升”专题培训,建设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教育干部队伍。实施教育后备干部锻造工程,加强优秀校级副职、中层后备干部队伍培养。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健全经常性提醒教育和容错纠错制度。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开展第二批青岛市名校长工作室建设,加强薄弱镇校长培训。优化校长职级评审机制,完成直属学校新一轮校长职级评审,指导和推进区市校长职级制改革工作。

    24.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制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探索引入第三方服务解决教师阶段性短缺问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争做四有好教师”主题教育活动,规范教师队伍管理,开展有偿补课等问题的集中治理。健全教师培训体系,全面推行教师个性化培训,依托第三方平台引进优质培训机构100个,开发培训课程不少于200门。加大对乡村教师培训的支持力度,启动平度、莱西乡村教师三年培训计划。优化教师选聘和评价机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轮岗交流工作。探索建立教师荣誉制度。

    25.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督促区市落实“一个不低于、两个只增不减”的要求,保证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探索建立各级各类学校经费分类保障制度。加快推进资金、资产、采购管理平台建设,完善教育经费监管机制,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继续推进节约型学校和绿色学校建设。

    26.提升教育信息技术和装备配备水平。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探索青岛网络教育模式。编制第二期“互联网+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青岛市智慧校园中心平台建设,抓好教育资源、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应用工作,完善同步课堂应用机制和模式。推进“互联网+教育”融合创新试点,探索推广新型教学模式。落实青岛市中小学师生信息素养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培训和管理,保障教育系统网络安全。

    改进加强教育装备工作。研制青岛市中小学现代化教育装备配备标准和新形势下加强中小学教育装备工作的意见。开展学校教育装备应用绩效评估。

    27.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加强安全教育,组织“安全年、安全月”活动,继续开展中小学生安全应急体验,加强实境下的逃生演练。组织开展校园应急救援员培训,探索学校安全负面清单制度。改革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督查体制,实现督查全天候、常态化。加强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有效预防校车、溺水、校园欺凌及校园防恐等事故发生。继续开展学校安全第三方评估工作,探索实施中小学幼儿园风险评估。做好学校食品和饮用水安全工作。做好教育系统信访工作,指导在青高校建立健全维稳工作机制,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平台体系建设,选树、宣传教育改革发展典型及品牌,做好教育舆情监测处置工作,积极营造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