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市交通运输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被评为2024年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并在全市依法治市大会上作典型发言。行政执法案卷获评交通运输部“五星案卷”。我局全省行业首家说理式执法工作室挂牌运行。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持续完善政务服务。一是深化简政放权。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调整我局121项权力事项实施范围,公布最新事项464项。根据市政府第301号令要求,完成西海岸新区等区市3项市级行政权力赋权。做好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承接。二是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注重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线上实现“一网通办”“并联审批”,线下设立“一件事”工作专窗,实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体化政务服务模式。三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数字化”建设。完成《关于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标准化+智慧化”调研报告》。完成94项“6+1”类政务服务事项和85项行政许可事项进驻市民中心,发布新增事项4项。在水路运输领域首推智能审批技术,实现水路运输辅助业务备案智能预审、智能填报,共办理备案业务111件。联合市大数据局完成我局7项“爱山东”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稳定运行率核查工作。
(二)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强化政策引导。印发实施2024年青岛交通运输民生实事清单和第三批交通运输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清单,做好政策清单落实评估工作。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在行动”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对照检视工作,对照上级反馈的6项线索问题逐一排查,相关情况报送市优化营商环境专班。三是创新工作典型。加强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培育选树,向市优化营商环境专班报送2个交通运输领域典型案例。推进信用应用场景“揭榜挂帅”,实现2025年“先培后付”驾培信用指标体系信用场景创新应用落地,申报胶州市、即墨区为我市第三批“信用交通县(市、区)”试点单位。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推进完成重点领域立法。完成《青岛市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对《青岛市出租车管理条例》《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进行调研,开展《青岛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二是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青岛市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试行)》和《青岛市游艇租赁管理办法》。修订完成《青岛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调整行政处罚“不罚”“轻罚”清单。延长《青岛市网约车车辆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有效期。三是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交通运输系统涉及行政处罚事项的市政府规章评估清理工作,共梳理涉行政处罚事项政府规章4部,涉行政处罚事项17项。
(四)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一是严格科学民主合法决策。履行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决策议题合法性审查制度,全年完成对110余件局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进行市常务会议题合法性初审4件。全年累计审查经济合同(协议)110余件,合法审查率100%。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审查规范性文件4件,为局行政管理工作提供法律顾问意见建议20余件。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公职律师”工作站2个,首创“青运律行”行业公职律师服务品牌。三是规范公平竞争审查流程。出台《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规定》,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在8月份完成我局首件政策措施的会审工作。
(五)持续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依法开展交通运输执法。市级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3100余起,与市直部门和区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60余次,组织开展胶东一体化跨区域同步执法行动4次,办理 “首违不罚”案件35起。二是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8种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对市场主体实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行政合规指导建议书》“三书同达”。修订《青岛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报司法局备案。推行“说理式执法”,打造建成省内首家交通运输“说理式执法”工作室,严格落实说理式执法行为规范。三是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交通运输涉企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印发实施方案、问题清单、工作台账,并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制定《青岛市交通运输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若干措施》,建立台账,逐项抓好落实。
(六)稳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加大纠纷调解力度。重点做好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工作,2024年办理667件。完成全年信访积案化解目标,累计办理信访事项183项。二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组织推进1件疑难行诉案件的协调,累计办理33件行政复议案件、2件民事诉讼、11件行政应诉案件,行政应诉案件单位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三是完善突发机制应对体系。完成90余件应急方案备案审核,组织开展20余个应急演练。组织开展应急资源清查,落实资源准备、储备。
(七)推动权力制约监督公开。一是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党内监督,开展明察暗访和调研走访20余次,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47人次。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02件。累计开展民生在线3次、行风在线 1次,接办群众来电来信5.58万余件。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印发《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出台“十项举措”提升我局执法监督效能。完成年度执法证年审198个。制定并督促完成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开展省第二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暨跨部门综合监管集中抽查工作。三是落实政务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9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3件。
(八)筑牢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思想纳入各把习近平级党组织学习日程,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邀请市委党校专家专题授课。落实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完成局领导班子专题述法及评议。二是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印发《青岛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法治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全年考核。完成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三是强化法治舆论宣传。积极开展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和“路政宣传月”特色普法宣传活动。向市普法办等部门报送交通运输领域法治信息48期。组织13部门开展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相关工作。
二、存在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围绕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不够紧密。主要表现为一是法治改革创新力度还需要加大。面对交通运输行业新形势、新要求,创新能力有待提高,工作思路有待丰富。对行业发展新趋势、新知识、新方法需充分学习。在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法治建设、执法监督方面,还需加大力度。二是法治数字赋能方面推广力度需要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实际网办率有待提升,对照市级层面比例仍不高。实际网上办件比例74.20%。三是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需要提高。法治建设与交通运输发展结合不够紧密。在强化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方面还需要不断地提升。精准执法尚需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有待进一步整治。
三、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政治担当,带头履职尽责。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2024年度法治工作要点,用法治思维统筹交通运输工作,带头履行法律规范。局领导班子把依法行政提高到事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必须牢固树立法治思想,增强法治意识,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和干部年度考核范围。
(二)加强依法执政,规范决策流程。局领导率先垂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将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2024年局党组学习研究法治工作相关事项5次。强化常规和专项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局党组上会议题进行法治审核。组织召开局专题述法会,完成局领导班子年度述法,并进行评议。
(三)狠抓贯彻落实,健全工作机制。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各方面,注重以“问题为导向”,“建制度、造流程、抓落实”。完善审管衔接制度和信息联享、业务联学、技术联动、要事联席、多方联督的“五联”审批监管协同机制,规范局机关和局直单位法治工作。
四、2025年主要工作打算
2025年,市交通运输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保持依法依规、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聚焦四件要事,聚力四个创建,紧紧围绕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大局,以建设法治交通为主题,以提升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为目标,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为重点,把普法与法治实践、行业治理深度融合,在法治交通建设各项工作中力争一流。
(一)聚焦行业立法更新,聚力法律体系创建。注重立法适用,坚持“务实管用”“适度补充”立法原则,从“大而全”向提升立法质量转变。将《青岛市轨道交通保护区施工作业管理办法》《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作为2025年立法完成项目。注重法制内审内控,确保行政权力规范运行。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提交决策或上会内容依法审核。
(二)聚焦优化政务服务,聚力营商环境创建。注重利企便民,深化“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大件运输一件事”,打通数据、做优服务,找准行业领域切入点,在水路运输、港口作业等创新建立“港航业务办理一件事”,形成“青岛工作经验”。注重信用建设,打造信用为基础的法治环境,制定2025年交通运输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4.0版,从政策层面加大惠企便民措施出台力度。
(三)聚焦规范行业监管,聚力法治政府创建。注重权责清单管理,规范行政行为。加大力度对我局权责事项逐一进行动态清理,“权责清单”系统新增事项及时完成认领,并督促各业务部门同步认领相关事项。注重规范涉企检查,推进“联合检、综合查”,严格落实李强总理主持国务院第十一次专题学习会议精神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大力开展规范涉企检查专项行动。
(四)聚焦提升执法质量,聚力四基四化创建。注重能力提升,着力推进执法领域问题整治,联合执法支队及各区市执法部门推进“四基四化”建设。注重执法监督,举一反三整改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将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常态化,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等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对基层执法站点及区市执法队伍加大监督力度,从根本杜绝“上热中温下冷”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