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2年,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压实责任,狠抓落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成效和不足
(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组织学习日程,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邀请市委党校专家专题授课。二是深化简政放权。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新增、删除、调整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完善26项管理措施。完成市政府第232号令向西海岸新区赋权工作。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公开10项电子证照证明“用证”事项,实现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免提交。公布37项行政许可事项,完成首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编制。106项政务服务事项入驻市民中心。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印发实施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互联网+监管”事项覆盖率、及时率100%。“网约车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被评选为2022年度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被评为全省第二批“信用交通市”创建典型单位。五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局年度考核,落实省《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事项跟踪对标清单》,7个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被省市发文推广。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推动交通运输领域地方立法。推动海上旅游客运立法工作列入市政府、市人大年度立法调研计划,启动《青岛市海上旅游客运管理办法》起草工作,完成《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实施后评估。二是抓好规范性文件制定。新制定《青岛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完成《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等3件规范性文件延期。三是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中涉及的行政处罚、营商环境等内容进行统一清理。
(三)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决策议题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制度,对50余件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审查经济合同150余件。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参与办理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共15件,提供法律意见20余件次。完成公职律师单位网上备案。
(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一是加大交通运输执法力度。发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优势,市级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364起,与市直部门和区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224次,组织开展胶东一体化跨区域同步执法行动12次。二是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印发《青岛市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等9项制度。成功举办“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技能竞赛”。完成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服装和标志配发。
(五)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和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一是加大行政纠纷调解工作力度。做好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工作,2022年办理393件。二是抓好信访稳定工作。抓好重点时期信访维稳工作,完成信访积案化解目标。全年共办理群众来信215件,接待群众来访8起18余人(次)。三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理15件行政复议案件。办理21件行政应诉案件,单位负责人出庭率为100%。四是完善突发机制应对体系。修订印发《青岛市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及协调处置工作规程》,规范细化工作环节。五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围绕地铁四号线即将开通事宜,协调组织市各相关单位、企业开展专项综合应急演练。
(六)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一是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监督检查100余次,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2起。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22件。深入开展“三民”活动,开展民生在线3次、行风在线2次,答复政务服务热线44662件。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开展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顺利完成年度全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省厅综合执法现场评估督导迎评工作,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荣获全省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成绩突出基层集体。三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8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6件。
(七)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加强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组按时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汇报,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调度。积极参与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得到市委依法治市办表扬。二是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印发《青岛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法治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全年考核。完成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按要求上报并公示。三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建立局长办公会学法制度,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四是强化法治舆论宣传。印发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及年度普法清单、计划,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相伴”等普法活动。五是加快法治信息化建设。依托政务微信,集成网约车执法小程序、交通运输法规查询、执法数据分析等功能应用,实现法治业务资源“掌上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与指挥平台项目建成使用,成为省内率先实施的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一张网”地市级配套工程。
(八)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法治建设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能力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营商环境需要系统优化,等。
二、2022年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加强法治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同志充分发挥在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建设中的第一责任人作用,将法治建设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按时审议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汇报并进行工作部署,做到重大问题亲自协调、亲自解决。
(二)狠抓责任落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交通运输年度工作要点。研究制定《青岛市交通运输局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并进行报告。
(三)完善机制建设。印发《关于调整青岛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工作制度。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
2023年,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加快《青岛市海上旅游客运管理办法》制订,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数字化水平,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执法监督制度化;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特此报告。
中共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