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党组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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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2-01-27
  • 发布日期 2022-01-27
  • 发文字号 青交党发〔2022〕3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 年)》及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部署,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取得良好成效。我局作为2021年度全国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成绩突出的基层集体得到交通运输部通报表扬。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过程,纳入各级党组织学习日程和执法队伍培训内容,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健全完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一是深化简政放权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全年取消2项许可事项梳理报送19个证明事项,持续推动“减证便民”。按照部、厅统一部署,推进道路运输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全省通办”。

    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所有行政审批与关联事项进驻市民中心,增设5个便民服务即办前台;18项服务事项进驻李沧区行政审批大厅,方便企业群众就近办理。加快推进依申请政务服务全流程电子化,主要指标大幅提升。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印发《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出台《青岛市交通运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动态调整年度检查计划,公示检查方案、结果。

    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公平竞争审查程序规定(试行)》。完成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问题自查自纠工作,营造稳定公平透明营商环境。

    (三)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完成《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订并公布施行,保障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完成《青岛市海上交通安全条例》修订调研。向市政府报送废止《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建议。做好全国人大来青交通运输立法修法调研组织工作,积极反映我市建议。

    二是加快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重新修订《青岛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完成《青岛市出租汽车车辆、专用设备及营运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备案送审。2021年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履行相关序。

    三是开展行法规规章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涉及行政处罚、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等内容,对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统一清理。

    (四)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提交市政府和局党组研究决策事项、对外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经济合同等130余件实施合法性审查《青岛市“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3件列入市政府重大决策事项,按规定履行了重大决策程序。

    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咨询论证作用,聘请的法律顾问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监督案件共12件,审查合同110余件。

    (五)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是加强交通运输执法力度发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优势,市级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3107起(其中移交135起)。联合胶东半岛一体化城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在全省率先启动跨区域联合执法。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权利告知等制度。被评为“全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线上案卷表现突出单位”

    三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寓服务于执法,多领域“上门送法”“上门送服务”,深入推进“说理式”执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职责机制加强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例宣传引领作用

    (六)健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一是完善突发机制应对体系。修编《青岛市交通运输系统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胶州湾大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2个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二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深入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加强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督导高速公路、地铁运营、港口等重点企业组建防汛队伍。在重点行业领域防汛演练30余次

    (七)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一是加大行政纠纷调解工作力度。贯彻落实交通运输局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工作机制,2021年办理汽车维修质量纠纷投诉254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抓好信访稳定工作。建立信访隐患动态排查、台帐管理和信访预警制度,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和人员跟踪管理,共办理群众来信141件,接待群众来访53起70余人(次)。

    三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理7件交通运输局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2件行政应诉案件,单位负责人出庭率为100%。办理市人民检察院行政监督案件2件。

    (八)健全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党内监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监督检查90 余次,通报违法违纪典型案例23 起。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26件。继续深入开展“三我”活动和“三民”等活动,开展民生在线3次、阳光政务热线1 次、行风在线4 次,答复政务服务热线21035件。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按照部、省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整改完成3批次66项顽瘴痼疾,执法形象进一步提升。圆满完成交通运输部、省厅2021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工作。

    三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4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件。将国家、省、市三级法律法规政策在网站分类公开,部门规范性文件解读在政务网站公开。

    (九)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一是加快推进法治信息化建设。创新“智慧+执法,加快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与指挥平台项目建设。在火车站搭建监控预警系统,政务微信集成相关执法信息资源。加快电子印章在依申请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做好“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汇聚工作,对260多个事项进行关联、映射。编制本级监管事项实施清单,及时录入监管信息数据,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局党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按时听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相关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方面重大问题,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与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同研究部署、同调度推进。

    二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印发《青岛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青岛市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2021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确保落到实处。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局党组会审议并通过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按时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并在网站公示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全年绩效考核。

    三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组织开展《民法典》等基本法律法规学习,推进网上学法考法。制定《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开设执法“大课堂”、特色“微课堂”,举办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提升执法水平。

    四是强化法治舆论宣传。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宣传《宪法》《民法典》等基本法律法规,对新修订的《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集中宣传。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客运场站等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宣传工作

    二、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对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统筹协调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还需进一步推进和完善,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涉及行业部门多推进协调力度不够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刻内涵认识还不够深入,等等。

    三、2021年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加强法治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同志充分发挥在推进交通运输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按时审议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重大问题亲自协调、亲自解决。

    二是狠抓责任落实。将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与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同研究部署、同调度推进,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相关工作纳入《交通运输工作作战指挥部总体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实行周小结、月调度、季考核,有效地推动了工作落地落实。

    三是完善机制建设。印发《关于调整成立青岛市交通运输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青交政法〔2021〕9号),进一步完善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并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行强调和明确。 

    四、2022年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主要措施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青岛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 年)》,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进行业治理能力提升,为交通强国强省强市建设提供坚实保障。一是加强组织协调,扎实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责任。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对下属单位履责情况督促检查,推动法治建设落实落细。二是完善行业立法,做好法律事务工作。推动急需交通运输领域地方立法,重点推进《青岛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条例》修订调研。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做好合法性审查,完成行政应诉、复议等工作。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深化依申请政务服务全流程电子化,推进“减证便民”。做好优化营商环境评价。四是落实监管职责,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和水平。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快交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进第二批“信用交通市”试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落实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五是扎实推进普法工作,着力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法治培训工作,加强以案释法教学,强化法治干部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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