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青岛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为指导,围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奋斗目标,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持续简政放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让群众办事“少添堵”,证明事项由11项减少至1项。落实省政府令第333号,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在青岛市范围内行使17项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向西海岸新区委托下放5项市级交通运输行政权力事项,实现市县同权、就近办理。对所承担自贸区青岛片区“证照分离”改革的港口经营许可、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等8项改革任务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措施。编制部门权责清单,对235项权责事项予以明确规定,实现“三级十同”。
(二)优化政务服务。对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颗粒化、精细化、标准化梳理,进驻市审批大厅办理的政务事项全部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制定了《青岛市交通运输局驻大厅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规则(试行)》,对审批服务事项实施流程再造,审批流程更加清晰、规范,审批服务更加优质、高效。
(三)做好营商环境评价。统筹调度局内相关处室、单位圆满完成综合立体交通指数指标的国家及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配合其他部门单位完成跨境贸易、市场监管等指标的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四)积极开展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政府信用办工作统一部署,所有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均通过统一的审批平台和处罚平台运行,所有结果在信用中国(山东青岛)网站公示。加强信用评价及应用,建立并完善了超限超载运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制度;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开展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水路运输市场信用信息归集试评价工作;加强公共信用建设,落实事前承诺制度,及时归集上报信用信息。结合权责清单,编制完成了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目录。开展了2019-2020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评估工作和“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积极推进《青岛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修订,在前期调研、征求意见和多次集中修改的基础上,形成了《条例(修订送审稿)》,于4月上旬提报市政府,8月份通过了市政府常务会审议,9月份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
(二)加快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进行明确;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出发,结合机构改革和法律法规的调整,对《青岛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了重新修订并公布实施;出台《青岛市游艇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游艇租赁行业基本管理制度;出台《青岛市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建立巡游出租汽车企业、车辆、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体系;延长《青岛市交通运输委实施<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细则》有效期。青岛市交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三)开展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修改工作。结合放管服改革、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出台和修订等工作实际需要,对现行的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组织集中修改,形成了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建议稿,分别报市司法局和市人大。
(四)定期清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从涉及妨碍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保护、公平竞争等多个方面,对现行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提出了修改意见。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对提交市政府和局党组研究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对外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经济合同60余件实施了合法性审查。完成《青岛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等4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报送工作。对局内业务部门及局直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0余次。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对《青岛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四、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一)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成立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党委,组建党总支、党支部,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经过三个批次向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划转403人,打破岗位、专业界限,实行轮岗交流。印发《青岛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违法行为处理工作规程(试行)》等十余项执法制度,明确执法程序环节,确保执法流程准确可操作。开展横向联合,与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签订了《市场监管与交通运输违法案件查处协作协议》,与公安交警、文化旅游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黑车、旅游包车、渣土车整治等行动。
(二)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制定实施《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实施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试行)》,调整完善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港口危险货物等25项抽查事项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在港口危化品监管、危险货物运输等领域实施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有序进行;制定了《青岛市交通运输局行业管理与综合执法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行业管理与行政执法案件移送抄告制度》,行业监管与部门配合得到有效衔接。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方面的监督力度,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交通执法行为。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实现了全程留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全部在全省统一行政处罚平台网上运行。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举办为期5天的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培训班,全面提升综合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制度,组织全局133人完成行政执法证件年审,组织完成78名新增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落实执法人员退出机制,注销不再从事或不符合行政执法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证件197个。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局党组关于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措施,全局从严治党制度进一步规范化,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全年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共106件,所有建议和提案均按期办结。积极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尊重法院判决。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3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件。继续开展市政府部门“向市民报告、听市民意见、请市民评议”活动,全年共组织开展网络在线问政10次、民生在线1次、阳光政务热线2次、行风在线4次,答复政务服务热线56262件,及时回应民生关切和群众诉求,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三)强化行政纠错问责监督。组织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到各区市及相关单位督促检查13次,建立健全制度机制15项。做好市委巡察整改公开工作并组织开展了“回头看”,督促各单位切实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成效。紧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在重要时间节点,成立专项检查组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全年共组织全局各级纪检组织开展监督检查370 余次,涉及106 个基层单位,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四)深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督促惠企政策落实。按照市下发的系列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惠企政策文件要求,组织局内各政策制定处室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确保惠企政策出台前完成专业法律咨询工作。
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一)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应诉能力的通知》要求,继续做好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督导和落实工作,严格贯彻行政应诉案件统计上报制度及开庭前报告制度。本年度共有3件行政诉讼案件(未开庭),无败诉情况。
(二)加大行政纠纷调解工作力度。严格落实《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成立青岛市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委员会的通知》,充分发挥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调解工作机制优势,全年共调解纠纷350件。
(三)抓好信访稳定工作。扎实推进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战工作,强化“守土有责”责任意识,履职尽责把信访维稳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强化源头预防,落实属地责任,畅通信访渠道,全年共办理群众来信件729件,接待群众来访13 起326人(次)。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组织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述法的良好局面。
(二)开展交通运输职工学法用法活动。组织举办《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邀请资深法律专家对《民法典》进行了深入解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推行以案释法,开展行政执法现场观摩培训。组织开展公务员网络学法考法活动和全体干部职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为考试内容的普法考试,考试合格率100%。
八、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督促落实
(一)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会议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审议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对法规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行业监管改革、经济合同协议等涉法事项进行集中研究。制定印发《青岛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法制工作要点》,按要求组织编写完成《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在网站公示。
(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省、市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力度,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深入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按要求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按期完成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推进情况阶段性自查自评。发挥好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在局内年度考核中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确保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各项工作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执行。
(三)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和理论研究。以“国家安全日”、“12.4”宪法宣传日、法制宣传月活动为契机,通过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载体,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及交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聚焦交通法治工作的重点、亮点,报送信息55篇,全面展示交通运输法治工作成果。完成“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组织撰写交通运输法治调研课题2篇,其中《青岛市交通运输地方法规体系建设研究》获市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讨课题三等奖。
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