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青岛市国有资本运营监测中心运行实施方案(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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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2-05-20
  • 发布日期 2022-05-20
  • 发文字号 青国资委〔2022〕105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国资委
  •     近日,为大力推进信息化和国资监管业务的深度融合,全面推进国资委机关数字化转型,加强国有资本运营监测中心人员队伍建设,打造专业队伍,服务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市国资委制定印发了《青岛市国有资本运营监测中心运行实施方案(暂行)》。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有关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加快建设“数字青岛”的有关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机关数字化转型,服务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监测中心起草了《青岛市国有资本运营监测中心运行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2021年11月底至12月中旬,征求了各处室(部门)和原监事工作队意见。

        在起草过程中,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和省国资委有关信息化建设精神、市领导关于青岛市数字机关建设工作思路的部署、委主要领导关于做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国企改革攻势的任务要求。一是深刻领会国务院国资委“十四五”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规划精神,紧密围绕国资国企发展改革监管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结合国资监管信息化工作实际,明确“十四五”时期国资监管信息化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二是贯彻落实山东省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建成用好大数据在线监管系统,形成国资国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实时动态监管体系,服务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三是围绕青岛市数字机关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建设“数字青岛”,全面推进机关数字化转型,打造整体高效的数字政府。

        根据我委工作实际,结合监测中心规划发展前景,形成了《青岛市国有资本运营监测中心运行实施方案(初次汇报稿)》,并于2021年12月底至2022年1月初,向各处室(部门)和监事工作队进行了第二轮正式征求意见。

        《青岛市“十四五”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规划》已经2022年第6次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4月中旬正式印发实施,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实施方案初次汇报稿再次进行了修订,形成了《青岛市国有资本运营监测中心运行实施方案(汇报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因本次修订内容不涉及处室相关工作变动,故没有进行第三轮征求意见。

        二、文件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三大部分:

        一是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主要论述《实施方案》编写的理论指导思想,到2022年底的短期目标、到“十四五”完成时(2025年底)的中长期目标。

        二是重点任务,主要围绕“建好、管好、用好”大数据监管系统,结合市国资委“十四五”国资监管信息化建设规划纲要、青岛市数字机关建设实施方案,联系中心实际制定而成。具体涵盖:

      (建好大数据监管系统)建成国资监管一张网、推动信息化规范管理、实现国资监管双覆盖,

      (管好大数据监管系统)开展数据常态化共享、强化数据全过程管理、筑牢网络安全防火墙,

      (用好大数据监管系统)推动机关业务数字化、深化大数据分析利用、加强一体化监管统筹,

        三个大方面九个重点具体工作任务。

        三是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考核评价、强化宣传引导。主要是协调解决大数据监管系统的应用推广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尤其是面对“不对口”的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充分利用《青岛市国资大数据在线监管系统使用情况考核办法》,加强宣传引导,促进大数据监管系统应用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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