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有资本运营监测中心运行实施方案(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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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2-05-17
  • 发布日期 2022-05-20
  • 发文字号 青国资委〔2022〕105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国资委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青岛市国有资本运营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监测中心”)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大力推进信息化和国资监管业务的深度融合,加快建设“数字青岛”,全面推进机关数字化转型,服务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全面做好青岛市国资大数据在线监管系统(以下简称“大数据监管系统”)的应用推进、运行维护、安全保障等工作,做好国有资本运营大数据监测和预警工作,为企业国有资本运营监管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现结合我市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中心工作,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要求,贯彻落实国资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提升专项行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区域性国资国企综改试验等有关任务部署,持续推进信息化与监管业务的深度融合,全面建成大数据监管系统,实现国资监管业务和监管层级全覆盖,努力推动国资监管向数字监管、智慧监管转变,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主要目标

        2022年底,基本形成“数据归口管理、业务支撑有力、运行安全高效”的大数据监管系统。推动落实数据管理制度,实现国资监管数据的统一标准、集中采集、汇聚管理、按需使用、有序共享,常态化数据报送机制运行顺畅;推动处室业务迁移到大数据监管系统,构建全市国资监管网络,用好视频会议系统,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推进自主可控应用进程,确保大数据监管系统运行安全高效。

        至2025年,全面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协同”的数字化智能化监管体系。实现市、区市两级国资监管机构和所监管企业业务全覆盖和监管层级全覆盖,推动横向到边联动协同和纵向到底穿透监管,在辅助政务决策、服务企业发展、实时监测预警和风险识别防范等方面得到全面提升,全面提升国资国企在线监管能力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建好国资监管一张网,推进委机关运行标准化

    1.建成国资监管一张网

        优化升级国资监管网络。优化骨干网络结构,拓展网络覆盖范围,全面建成市、区市两级国资监管机构和所监管企业间的国资监管“一张网”。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建设和协同能力提升,逐步增强国资监管网络覆盖能力和终端接入能力,进一步扩大大数据监管系统覆盖范围,打通各应用系统之间的信息壁垒,强化系统联动。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接入国家电子政务内外网,畅通青岛市国资委与其他政务部门间的网络传输、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建设专用视频会议系统。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商密视频会议系统及国资监管网升级改造部署工作要求,同步建设连接各市属企业、各区市的高清视频会议系统,支持接入国务院国资委视频会议并同步转发至各市属企业、各区市。支持与国务院国资委、山东省国资委以及各市属企业、各区市间的数据跨网络安全传输和信息互联互通需求。

    2.推动信息化规范管理

        健全国资监管信息化标准规范。以全国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的总体架构、技术路线、数据指标和接口规范为基础,研究完善大数据监管系统技术标准和接口规范,确保市属企业集团在线监管系统、区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基于统一标准实现与大数据监管系统的协同运行。

        完善国资监管信息化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国资监管信息化需求管理、项目管理、质量管理、配置管理、变更管理、容量管理、数据管理、安全管理、外包管理、软件版本管理等制度体系,规范做好项目立项、需求、开发、测试、上线、变更及后评价等全过程管理,提升业务连续性管理水平,保障大数据监管系统建设规范高效和运行安全可靠。

    3.实现国资监管双覆盖

        推动国资监管业务全面覆盖。持续推进完善财务、产权、投资、党建、“三重一大”、综改试验、监督追责等业务功能,重点开展境外项目和资产安全运营、投资运营风险防范等业务模块建设,强化国有产权管理和大额资金管理,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争取实现国资监管业务全面覆盖。

        推动国资监管全级次覆盖。完成全市国资系统各级法人单位和管理主体的全级次覆盖,做好企业运行关键环节和重大决策事项的动态监测和实时监管,准确及时掌握所监管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持续提高全市国资系统实时掌握全局、动态分析管理能力。

    (二)管好大数据监管系统,推进委机关运行规范化

    4.开展数据常态化共享

        健全国资监管数据共享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数据共享和权属判定机制,制定国资监管数据共享清单与负面清单,明确数据权属关系、使用条件、共享范围和相应要求,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在确保数据安全合规前提下,推进国资监管数据归口管理,通过模型计算、模糊查询、智能核验等方式推动数据资源有序共享,提升数据要素资源配置效率。

        开展国资监管数据常态化共享。依托国资大数据中心加强数据共享能力建设,进一步打通数据壁垒,支撑数据共享共用、业务协同和场景应用建设,实现共享数据全程留痕和可追溯,确保数据交互安全、使用合规、范围可控。推动做好国资监管数据在全市国资系统间的有效流动和开发利用,进一步发挥数据价值,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赋能。

        根据全省统一的事项梳理标准化工作手册,各处室(部门)根据权责清单和“三定”规定,按照“应梳尽梳、不留死角”和最小事项颗粒度的要求,依照事项梳理标准化手册,对单处室(部门)事项、多处室(部门)联办事项进行全方位梳理,形成市国资委事项目录清单。根据业务关联性,将处室(部门)联办事项整合形成“一件事”,确定牵头处室(部门),形成处室(部门)联办“一件事”清单。规范指导各处室(部门)开展事项梳理、办事指南编制等工作。

    5.强化数据全过程管理

        健全国资监管数据管理制度。制定印发《青岛市国资委国资监管数据管理办法》,推动落实数据管理主体责任,明确数据分级分类确权原则,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和监督评价机制,健全国资监管数据共享标准体系和开放机制,确保数据“采得尽、看得见、管得住、用得好”,不断释放数据生产要素价值。

        推动国资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强国资监管数据资源集中管理,按照统一标准规范和技术路线,依托大数据监管系统建设国资大数据中心和相关配套技术支撑体系,实现高效便捷的国资监管数据采集、存储和交换服务。推动政务共享数据、互联网公开数据以及第三方平台数据等各类数据向国资大数据中心汇聚,组成逻辑统一、标准规范的数据资源池,降低数据耦合度,提升数据复用度,为国资监管业务应用、综合监测展示和科学分析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持续开展国资监管数据治理。编制《国资监管数据资源目录》并实施动态管理,明确国资监管数据的来源、格式等信息要素,做到要素全、底数清。持续更新《国资监管数据采集指标库》,加强数据源头管理,减少数据重复采集,提升数据采集自动化、标准化水平。加强数据质量管理,运用多源比对、快速校核、血缘关系分析等手段增强数据可信溯源和校核纠错能力,提升数据准确性、有效性和易用性。

    6.筑牢网络安全防火墙

        完善国资监管网络安全保障体系。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压紧压实网络安全责任,推进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制度。加强信息科技外包风险安全管理,不将信息科技管理主体责任外包。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信息通报机制,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全市国资系统从管理和技术入手,提高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基础能力,构建安全可控信息技术体系。参与国资央企间协同防御体系和情报资源共享平台,共筑全国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网络信息安全防线。

        加强国资监管数据安全保护。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明确数据安全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控制数据访问权限,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做好数据分级分类,明确数据使用权限、适用范围、应用场景和风险控制措施,提升数据分类施策水平。明确数据采集、汇聚、存储、共享等各环节数据安全管理要求,统筹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体系。加强数据安全应急演练和风险防控,有效预防、发现、处置各类数据安全风险和隐患,实现数据安全事件可定责、可追溯。

    (三)用好大数据监管系统,推进委机关运行数字化

    7.推动机关业务数字化

        推动核心职责业务数字化。对照梳理出的委机关事项清单,加快实现各处室(部门)核心职责业务全周期、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提升机关核心业务数字化水平。“十四五”完成时,委机关所有核心职责业务基本具备信息系统支撑。

        推动日常运转业务数字化。紧密结合“山东通”平台和大数据监管系统,加快实现公文运转、政务信息、督查考核、会议管理、通知公告、即时通讯、视频会议、活动安排、后勤保障、个人事务、电子印章等机关日常运转事项数字化。“十四五”完成时,机关日常运转事项基本全部实现“网上办、掌上办”。

        推动综合办公业务数字化。围绕党的建设、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务管理、机关事务、档案管理等综合办公业务,推进大数据监管系统的建设和数字化应用。“十四五”完成时,委机关综合办公业务基本全部实现线上办理。

        打造“一件事”协同应用。对照多处室(部门)联办“一件事”清单,按照“减事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优化办事流程,推动多处室(部门)联办事项联审联办,让“数据跑”代替“人工跑”,实现机关内部高效协同。“十四五”完成时,依托大数据监管系统基本实现数字 机关协同,重点推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生涯全周期管理“一件事”应用。

        服务领导办公。提高现有移动办公的智能化水平,全面推行电子签批。完成重点工作、重要情况、重大活动的数字查阅、数字记录、数字批示、数字调度、数字交办及反馈的工作,便于委领导快速掌握各方信息、灵活调度工作。

    8.深化大数据分析利用

        强化国资监管数据综合分析利用。聚焦重大任务落实、综合监管、问题发现和风险防范,完善国资监管各业务领域的主题数据模型,加强国资监管主要业务和专项工作关键数据指标的动态监测,在督促落实、发现问题、防范风险、成果共享等方面取得实效,不断提升大数据监管系统应用成效。

        推进国资监管重点业务综合分析展示。分企分类准确绘制全视角监管画像,多维度实时展示国资国企全景视图,打造数字化决策管理驾驶舱,通过数据看趋势,透过数据看问题,为综合分析、趋势研判、风险防范、监测预警、精准施策等提供数据支撑。

    9.加强一体化监管统筹

        推动市属企业和区市做好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各市属企业对标先进,进一步加强数字化转型顶层设计,统筹做好近期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充分利用好内外部力量,实现数据统一管理和综合利用,以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各区市结合实际,理顺信息化工作机制,创新区市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和应用模式,强化数据汇聚共享、综合分析和安全保护能力,提升国资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推动市属企业和区市加强数据管理工作。做好市属企业、区市国资监管机构数据中心建设,开展数据治理和汇聚管理,逐步实现数据报送的程序化、标准化和自动化。推动国资在线监管和国资国企信息化协同发展,全面提升国资国企信息化能力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在委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网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大数据监管系统应用推进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监测中心,监测中心主任兼任专班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推进大数据监管系统的应用推广、运行维护、安全保障等工作,各处室(部门)对应负责统筹推进本处室(部门)大数据监管系统的具体应用、数据报送及共享等相关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处室(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调解决大数据监管系统的应用推广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尤其是面对“不对口”的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按照数据归口管理办法统一协调处理;预算处负责做好大数据监管系统后续建设的预算编制报送、资金支持工作;大数据处负责做好大数据监管系统后续建设、“山东通”平台建设对接等工作;监测中心负责做好大数据监管系统应用推进、督查、检查等工作。

    (三)强化考核评价

        推进落实《青岛市国资大数据在线监管系统使用情况考核办法》,前期考核在大数据监管系统有归口管理业务模块的各有关处室,主要考核日常登录、数据采集、数据管理、数据共享等情况。考核结果纳入全委公共目标考核指标体系,采用功效系数法对计分进行换算,基础分为3分,计入到各处室年度考核中。尚无归口管理模块的处室此项得分为满分。监测中心负责考核工作调度、统计汇总并定期通报。

    (四)强化宣传引导

        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宣传各级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典型经验交流分享、业务模块技术培训,营造数字机关建设、大数据监管系统应用推进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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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青岛市国有资本运营监测中心 :0532-8386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