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收藏
取消收藏
青岛市国资委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会字第022号建议的办理意见
字体大小: 打印
  • 索引号 2554214002768003966
  • 主题分类 国有资产监管
  • 成文日期 2025-05-29
  • 发布日期 2025-06-13
  • 发文字号 青国资办〔2025〕35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国资委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青岛市国资委关于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会字第022号建议的办理意见

     

    冯恩杰代表:

    《关于废止青岛市区两级国有企业中介机构库及使用齐鲁云采库的建议》收悉。市国资委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学习国家和省市政策,调研了解齐鲁云采有关情况,提出会办答复意见如下:

    一、齐鲁云采反馈情况

    市国资委经电话咨询齐鲁云采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0532-66209132),了解到齐鲁云采商城目前不对国有企业开放,国有企业暂时无法使用“齐鲁云采库”中的入库机构。

    二、国有企业中介机构库情况

    市国资委对市区两级国有企业中介机构库设置情况进行了摸底调研。从掌握情况来看,企业设立自身中介机构库的目的主要是针对标的数额较小或者情况紧急、合作方有要求、涉及保密等特殊事项,不适宜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选聘中介机构的情况,便于企业服务经营管理需要,更加方便快捷有效的选聘到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但从实际执行情况看,部分国有企业自建机构库存在缺乏统一标准、退出机制不明确等问题。

    三、下步工作措施

    近期,市国资委参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规范中央企业采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规〔2024〕53号)、《电子采购交易规范 非招标方式》(GB/T 43711-2024)等制度文件和国家标准,联合市财政局正式印发《青岛市市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指导国有企业科学选择询比、竞价、谈判、直接、框架协议等非招标采购方式,同时,积极鼓励引导国有企业到市级阳光交易平台采购,推动企业落实采购信息公开和交易公开,进一步增加采购透明度、降低廉政风险,更好助力构建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市国资委        

    2025年5月29日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或者拨打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青岛市国资委 : 83786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