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资委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会字14020048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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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06005898019785272
  • 主题分类 国有资产监管
  • 成文日期 2023-03-31
  • 发布日期 2023-03-31
  • 发文字号 青国资办〔2023〕28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国资委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宋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青岛市完善公益类国有企业薪酬制度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国资国企事业的关注和支持。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强工资总额管理,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加大对关键人才的薪酬激励政策支持。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印发了《青岛市市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构建“效益联动、效率调节、水平调控”的工资决定机制,层层树立工资是赚出来的理念,企业在工资总额预算范围内自主分配。同时发挥收入的激励作用,对企业引进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等人员的薪酬,实施中长期激励,并将以现金形式兑现的激励额度实施工资总额单列管理。

    二是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以岗位贡献决定薪酬水平,破除平均主义和利益固化的藩篱。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市属企业“用工市场化”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通知》,引导市属企业健全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岗位的人才倾斜,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探索实行灵活多样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加强基础台账管理、数据统计汇总、指标跟踪监测等工作,每月通过数据分析,开展市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效能评估,2022年先后两次进行实地督导服务,切实推动“三能”机制落地。目前我市19户市直企业全部实施全员绩效考核,薪酬与考核实现强挂钩。

    二、近期工作进展及突破点

    一是完善创新激励保障机制,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印发《关于支持市属企业加快科技创新有关事项的通知》,引导企业重视科研人员待遇,对符合条件的科研团队实施奖励,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团队的工资总额单列,对市属企业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入,用于科研人员等奖励的部分单列,不受单位当年工资总额限制,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二是强化正向激励,激发员工干事创业积极性。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企业中长期激励审核工作的通知》,积极推进市直企业聚焦关键人才、关键岗位、关键任务,加大激励力度,统筹运用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及超额利润分享等多种方式开展中长期激励,目前我市具备实施中长期激励条件的企业共计百余户,现已全部实施,累计激励千人次,中长期激励成为差异化薪酬分配的重要方式。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借鉴其他省市典型经验,继续完善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创新优化工资总额管理方式,研究细化有关工作实施细则,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二是进一步重视人才薪酬待遇问题,根据工作职责,配合组织、人社等部门做好提案中涉及到的相关工作。  


    青岛市国资委        

    2023年3月31日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