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国资委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67号的办理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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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78426346294873985
  • 主题分类 国有资产监管
  • 成文日期 2022-07-07
  • 发布日期 2022-07-07
  • 发文字号 青国资办〔2022〕52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国资委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张世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青岛市整合建立科技创新投资平台的建议”收悉。市国资委高度重视,会同市商务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科技创新能力是一个城市的重要竞争力,对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目前,深圳、杭州、成都等国内城市通过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已组建市级科技创新投融资平台,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借鉴深圳、杭州等城市经验做法,根据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推进国企专业化整合有关精神,市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就组建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进行了研究并形成工作方案,提出通过实施专业化整合组建市级科技创新平台,推动创新要素集聚,优化资源配置,支持我市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高新区“一区多园”创新发展。工作方案已向市属企业匹配城市发展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作了汇报,并获原则同意。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优化完善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整合科技创新资源组建市级科技创新平台有关工作。

      

    市国资委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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