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推动我市依法依规退出落后产能,根据青岛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 (2021-2023 年)的通知》(青环委发„2022‟2 号)及青岛市产 业实际情况,现制定《2023 年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 年 10 月 16 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 年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 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
依据国家工信部等十六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 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 号)及 青岛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 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青环委发“2022”2 号) 相关要求,为大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工信领域落后产能淘汰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钢铁、水泥、轮胎、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二、主要任务
(一)定期排查整治。针对钢铁、水泥、轮胎等重点行业, 要巩固已有成果,定期排查、定期上报,建立工作台帐,持续开展行业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回头看”,确保落后工艺设备彻底拆除,严防死灰复燃。针对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 石膏等行业,要加快摸清暂时未明确退出要求的行业底数,提前 做好工作准备。待省总体方案出台后,将参照省方案有关要求和 职责分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相应贯彻落实方案。
(二)健全政策约束。持续深化“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完 善评价体系,根据评价结果,落实用电、用水、用气和用地、用能、信贷等方面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措施,引导企业调整优化产品结构,推动淘汰落后产能。优化财政金融政策,对于能耗、 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严格 控制新增授信和债券发行,以市场化方式加快行业转型升级。
(三)强化信息公开。各区(市)要设立举报热线,集中受理和认真甄别举报信息,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 和产业政策,努力营造公众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针对未按期关停退出低效落后产能的企业,由相关部门将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并在“信用中国(山东青岛)” 等网上平台公布, 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
三、相关要求
(一)制定工作计划 各区(市)工信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照本 实施方案,根据辖内产业特点,进一步划定范围,摸清底数,明 确目标,并于本方案印发后一周内出台本地区工作计划。同时强 化举措,压实责任,确保按计划完成本地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任 务。
(二)严抓工作落实 针对钢铁、水泥、轮胎等重点行业,各区(市)工信主管部门要及时开展行业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回头看”,于10月20日前组织现场核查并做好有关影像资料留存,确保落后工艺设备彻底拆除,严防死灰复燃。 针对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 各区(市)工信主管部门要摸清行业底数,于10月20日前形成行业摸底名单(含工艺装备等信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根据 摸底名单,依法依规组织开展落后产能企业的淘汰退出工作。
(三)做好工作报送 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将“回头看”工作开展情 况(含现场核查影像资料)及行业摸底名单于10月22日前报送 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于今年年底前公示工作报告,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