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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单位: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3号)相关规定,经管委研究,现决定自即日起废止《青岛高新区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青高新管〔2024〕9号)和《青岛高新区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青高科创〔2025〕8号)。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