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2022年政务公开(警务透明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分、市局,局直各单位:
现将《全市公安机关2022年政务公开(警务透明度)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公安局
2022年5月16日
全市公安机关2022年政务公开(警务透明度)工作要点
2022年,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警务透明度)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职能,提升服务大局和服务群众能力,助力青岛建设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持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规范政务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审查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加大公文、会议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文件主动公开比率。规范公文主题分类设置,强化以“一类事”为主题的政策文件归集发布,确保分类准确,便于查阅,围绕群众、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提升政策精准服务。
(二)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强化内容管理,做好日常检查维护,根据实际变化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修订更新,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持续做好常态化主动公开工作。
(三)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推动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法定不公开事项保护到位。严格落实“业务审核、保密审核、合法性审核”工作制度,提升工作质量和效果。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同步开展审查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转化公开。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提高答复质量、效率。
(四)做好政策文件解读。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制发的对群众和社会经济运行产生影响的政策文件均要开展解读。规范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强化政策施行后解读。采取多元化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深化解读内容,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对关联性较强的政策一并解读。创新解读方式,实施问答式解读,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更新。
(五)推进公开平台数字化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深入推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和监督管理,落实好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协同联动,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强化内容管理,做好日常检查维护,根据实际变化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修订更新,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积极推进“一网通办”建设,全面准确公开各类办事指南,强化办事服务信息精准推送,确保服务对象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提升数据服务工作实务的能力。
二、着力完善政务公开渠道建设
(六)加强线上平台建设。提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线上平台渠道建设和管理水平,深入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互动力和引导力建设。
(七)强化线下、窗口服务能力。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受理窗口,强化政务公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以及现场服务能力。按程序规定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
(八)畅通警民互动渠道。优化网上警民互动渠道,健全完善网上问题建议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机制,继续办好警营开放活动。
三、着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
(九)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众参与。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主动向社会公开。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并向社会详细公开前期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完善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鼓励通过公开报名遴选的方式确定列席代表,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四、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十)持续深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聚焦民生领域重点问题,特别是户籍、居住证、车驾管、出入境、特种行业等民生领域,以需求为导向,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载体,采取形式多样的公开形式,并适时开展公安民生政策集中宣传活动。
(十一)及时精准发布涉公安类疫情防控信息。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及时充分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疑虑猜测。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政府对社会发布的信息,与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要有序衔接,保持一致,增强多方协同合力。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好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十二)强化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公开。围绕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集中公开一批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政策包。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宣传和解读。鼓励探索实施政策精准推送服务,推动“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
(十三)加大重点民生领域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力度。以实现执法效果和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营造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制定发布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检查结果,密切配合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强化过程监管,将工作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十四)促进公安数据的开放与共享。充分运用执法办案信息数据资源,通过数据分析总结执法情况,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定期推出法治政府建设年报、执法办案白皮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治安案件受案立案数据及分析等。
五、着力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
(十五)健全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根据组织机构及人员调整情况,适时对政务公开领导和办事机构成员进行调整,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对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部署,对市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流程、标准、时限等进一步完善补充。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人员梯队建设和工作培训,强化经费保障,确保重点任务落实。
(十六)提高业务培训实效。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