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青岛政务网 发布日期 : 2015-03-12 来源 : 青岛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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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现将我委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公示如下。报告分为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和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部分。

  一、概述

  我委始终把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民便民服务的重要举措,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意见》,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委政府信息,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较好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委政府信息,监督我委依法履行职责。2014年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和程序,强化责任分工,优化信息工作流程,通过信息化手段推动委公文制发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公文公开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依托青岛政务网、金宏办公系统、委门户网站、主流媒体等平台,按时发布信息,较好地树立了行为规范、高效运转、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机关形象。按规定及时公开当年预算、上年度决算和通过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一是通过金宏办公系统平台向青岛政务网更新和发布政府信息562条。二是通过建立信息员传报制度,在委门户网站更新和发布政府信息1073条,公布工程建设领域投资项目信息98条。三是全年完成常态化“网络在线问政”6次,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新兴产业、医改政策、统筹城乡、高端服务业、改革要点等热点问题。四是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新闻百余条,介绍我委重点工作。发布规划信息123条。全年公开市级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信息50余条,在日报、青岛电视台等媒体集中报道了一批事关长远的重大战略、重大政策,以及一些影响深远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如,西海岸新区获国务院批准成为第九个国家级新区,蓝色硅谷规划获得五部委联合批复,古镇口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上报国务院、中央军委;青岛新机场立项获得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复,济青高铁项目建议书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青连铁路开工建设,城际轨道交通获国家批复。组织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领导集中观摩一汽商用车、即墨古城片区改造等重点项目。牵头梳理了660个市、区两级重点项目,实现年内全部开工,定期汇总并通过媒体报道亿元以上产业类项目竣工情况,实现项目新开工442个、竣工235个。我委牵头组织开展“走进1000个项目现场”工作,建立市、区市、街镇等多层面走访模式。共计走进1520个项目现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面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数量67条,其中当面申请受理42件,政府信箱网上受理5件,信函受理20件,全部按时答复办结,群众诉求回复率100%。

  四、投诉举报、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被投诉、举报的情况,未发生被提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工作人员和费用支出情况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全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20人。

  本年度未安排经费预算,无费用支出。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更新的及时性、即时性需要加强;二是政府信息的政策解读方面需要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需要加强;四是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途径方式需要改进。

  2015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要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和业务培训,严格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监督。二是严格落实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能公开必须公开,降低依申请公开的数量。三是加强项目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实现项目审批的全过程公开。四是加强政策解读,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全面解读。四是拓展信息公开的渠道,加强青岛政务网的信息传报,优化委门户网站,多方面宣传介绍我委重点工作。

  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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