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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青岛胶州湾隧道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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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23352094763696133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4-08-15
  • 发布日期 2024-08-15
  • 发文字号 青发改价格〔2024〕241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青岛国信城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青岛胶州湾隧道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凡允许通行青岛胶州湾隧道(以下简称“胶州湾隧道”)的各型客车,实行按车型计收车辆通行费。客车按出厂时核定的座位分类(无核定座位或座位不足的客车比照同类客车)。车辆通行费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二、客车国标ETC均可通行胶州湾隧道,并统一享受车辆通行费九五折优惠。针对通勤一类客车,青岛国信城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研究具体优惠政策报市发展改革部门备案,并同步向社会公开。

          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和经公安部门批准允许通行胶州湾隧道的特种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通行胶州湾隧道的定线定车公交车辆,免收公交运营企业车辆通行费。

          四、青岛国信城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应在收费站点显著位置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青岛胶州湾隧道车辆通行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1〕154号)同时废止。

     

          附件:青岛胶州湾隧道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5日

     

    附件:

     

    青岛胶州湾隧道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序号

    车辆类别

    客车车型

    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元/车次)

    1

    第一类

    9座及9座以下客车

    10

    2

    第二类

    10座至19座客车

    40

    3

    第三类

    20座至39座客车

    48

    4

    第四类

    40座及40座以上客车

    73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或者拨打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青岛市发改委 : 8591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