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青岛市2023年度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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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89247186829707373
  • 主题分类 其他
  • 成文日期 2023-11-13
  • 发布日期 2023-11-14
  • 发文字号 青发改服务〔2023〕297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各区(市)发展改革局,青岛自贸片区经济发展部、青岛高新区经济发展部、青岛蓝谷管理局经济发展部:

    为培育形成一批在全国有较强影响力和示范作用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加快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实现数量、规模、质量、效益同步提升,根据《青岛市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管理办法》(青发改规〔20224号),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青岛市2023年度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评选认定工作。经申报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社会公示等环节,认定青岛国际陆港华骏物流园等20个集聚区为2023年度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现公布名单,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大跟踪服务

    各区(市)、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加强指导服务,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未纳统的集聚区管理机构及入驻企业应统尽统,发挥好示范引领带动作用,认真组织集聚区管理机构做好集聚区创建方案完善工作,按照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将电子版材料审核汇总后于1117日前报市发展改革委。

    二、加强政策支持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省支持八大发展战略财政政策加快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青政字〔202121号),将对认定的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予以扶持,资金重点用于集聚区双招双引、平台打造、基础配套、规划编制等。各区(市)、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强化调度督导,监督扶持资金使用情况,对未按照规定使用扶持资金的单位进行资金收回。

    三、强化管理评价

    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实行动态管理。各区(市)、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于每年2月底前将辖区内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总结报告(含扶持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汇总后报市发展改革委。对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不上报建设运行情况等行为的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将取消认定。

     

    附件:青岛市2023年度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名单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1113

    附件

     

    青岛市2023年度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名单


    序号

    集聚区名称


    所属领域

    1

    青岛国际陆港华骏物流园

    现代物流

    2

    青岛综保国际物流产业园

    现代物流

    3

    万邦中心跨境金融集聚区

    现代金融

    4

    胶东半岛·领创中心

    现代金融

    5

    山东国贸现代海洋服务业集聚区

    现代海洋

    6

    新媒体产业集聚区

    文化创意

    7

    青岛东方影都影视产业园

    文化创意

    8

    创联工场数字信息服务业集聚区

    数字信息

    9

    青岛浪潮大数据产业园

    数字信息

    10

    公园里医养健康集聚区

    医养健康

    11

    橡胶谷

    科技服务

    12

    山东省机器人产业园

    科技服务

    13

    中艺1688商务服务集聚区

    商务服务

    14

    恒晟源人力资源共享经济产业园

    商务服务

    15

    中山路上街里历史文化街区

    精品旅游

    16

    青岛极地海洋世界旅游集聚区

    精品旅游

    17

    凯德MALL·新都心时尚消费集聚区

    时尚消费

    18

    丽达时尚消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时尚消费

    19

    青岛启城建材批发市场

    新型专业市场

    20

    平行进口汽车展示交易中心

    新型专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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