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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用能权交易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字〔2022〕2号)要求,现将《青岛市用能权交易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青岛市统计局
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