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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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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53521392904621816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布日期 2025-05-30
  • 一、出台背景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食品、药品监管改革深入推进,创新、质量、效率持续提升。市财政局每年安排食品、药品专项资金,推进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24〕140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为推动食品、药品监管能力持续提升做好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具体分配和管理的规则,同时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明确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补助资金分配重要因素。此外,明确了各部门在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分配和使用的工作职责,规范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承担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补助资金不得支持的方向也进行了明确,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合理性。

    三、与上级文件的主要异同点

    补助资金分配、管理的原则及使用方向相同。均要求分配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体现食品药品监管政策和工作重点,同时明确提出讲求资金绩效,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补助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在使用方向上,均明确要求应按照国家部署完成食品药品安全抽检、风险监测、跨区域监管执法等工作以及相关监管能力建设。

    补助资金分配方式不同。国家出台的《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在补助资金分配上采用因素法分配,按照基本因素占40%、业务因素占60%计算补助资金数额。我市《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补助资金采用项目法分配,根据上级下达我市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工作任务,由市市场监管局提出补助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市财政局下达补助资金预算指标。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立足财政职能,会同市市场监管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资金使用和预算绩效管理,规范预算执行,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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