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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整建促”三年行动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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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534675595691870247
  • 主题分类 财政
  • 发布日期 2025-01-02
  •  一、制定背景

    2024年6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国办发〔2024〕33号),明确针对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三年行动。7月30日,财政部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2024-2026年)工作台账》(财库〔2024〕18号),要求各地认真贯彻执行。11月26日,省财政厅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抓好政府采购领域“整建促”三年行动方案实施的通知》(鲁财采〔2024〕28号),要求各地市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保全面完成任务目标。为贯彻落实上述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印发《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整建促”三年行动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出台目的及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整建促”三年行动方案有关要求,不断推进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聚焦重点、多措并举,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着力解决我市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发挥更加充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更加优化。

    三、出台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2024—2026年)工作台账〉的通知》(财库〔2024〕18号);

    3.《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抓好政府采购领域“整建促”三年行动方案实施的通知》(鲁财采〔2024〕28号)。

    四、主要内容及特点

    《通知》结合我市政府采购实际,明确三方面10项具体任务,着力解决我市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

    (一)“专项整治+常态监管”,持续整顿市场秩序。聚焦我市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采购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聚焦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政策落实、信息公开、质疑答复等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聚焦投诉处理等日常监管工作,不断完善行政裁决、争议纠纷预防化解、全链条动态监管、全覆盖诚信监管、闭环联合监管等机制,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二)“建章立制+长效治理”,不断完善制度体系。结合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等工作开展情况,梳理我市在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方面的短板弱项,扎紧制度“篱笆”,强化制度约束,为各方主体组织或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规范指引。持续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推动采购人建立健全采购需求管理制度,规范落实采购文件、采购合同等标准文本及相关行为规范,切实提升政府采购质效。

    (三)“政策引导+产业支持”,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中小企业发展、乡村振兴、绿色采购等政策功能,通过落实需求标准、强制采购、优先采购、预留份额、评审优惠、融资支持等多项措施,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推进工作的保障措施,包括强化部门协同及政策衔接,凝聚合力统筹推进;强化工作督导及成效评估,保质保量提升成效;强化责任担当及政策落实,不折不扣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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