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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废止青财行〔1990〕78号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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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89247186820270283
  • 主题分类 财政
  • 成文日期 2017-11-16
  • 发布日期 2017-11-17
  • 发文字号 青财规〔2017〕5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财政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QDCR-2017-011005
  • 市直各部门:

    随着全民医保制度的逐步实施和津补贴政策的规范,按照全省津补贴专项检查提出的有关要求,经研究,从2018年1月1日起,行政事业单位停止报销职工子女医药费,废止青财行〔1990〕78号文件(《关于明确职工子女医药费报销问题的通知》)。请各单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用足用好现有医保政策,妥善解决职工子女医药费负担问题。

    青岛市财政局

    2017年11月16日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或者拨打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青岛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 : 85855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