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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延长部分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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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486380092116175166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成文日期 2023-03-31
  • 发布日期 2023-03-31
  • 发文字号 青建发〔2023〕10号
  • 发文单位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有效性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QDCR-2023-0140002
  •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评估,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延长《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实施细则>的通知》等3件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

        1.《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实施细则>的通知》(青建规字〔2018〕2号)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6月30日。登记号为QDCR-2023-0140002。

        2.《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青建规字〔2018〕3号)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5月12日。登记号为QDCR-2023-0140003。

        3.《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编制与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青建规字〔2018〕4号)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5月15日。登记号为QDCR-2023-0140004。

     

    附件:1.(青建规字〔2018〕2号)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实施细则》的通知.doc

         2.(青建规字〔2018〕3号)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产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3.(青建规字〔2018〕4号)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案编制与备案管理规定》的通知.doc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1日

     

                       


    如果您对该文件有疑问,可以通过 网上咨询 方式咨询相关单位 ,或者拨打 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青岛市建筑节能与产业化发展中心 : 8667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