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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了保障城市房屋使用安全,加强和规范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的管理,根据《青岛市房屋使用安全条例》和《青岛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青岛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予以公布。
请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严格按照资质证书许可范围承揽房屋安全鉴定业务,按照科学规范、客观真实的原则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原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公布青岛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有关问题的通知》(青土资房字〔2017〕10号)同时废止。
附件:青岛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2020-2021年度).docx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