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局实际,研究制定《青岛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25日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2024年青岛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要求,结合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聚焦发展所需、民心所向,提升政策公开质效,提高平台建管水平,努力在提升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上打头阵、当先锋,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青岛新篇章”贡献坚实城管力量。
一、突出重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质量
1.紧扣职责推进机构职能信息公开。公开部门名称、职能、联系方式、办公时间、办公地点、网址等信息;公开领导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照片等信息;领导变动20个工作日内及时更新维护;公开局内设机构、下设单位名称、职责、联系方式等信息。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处
2.紧扣社会治理精细化做好信息发布发工作。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指导各区(市)推进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向社会公众开放。加强网站垃圾分类专栏建设,按栏目设置内容及设置要求做好定期工作。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窗口作用,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质效。常态化开展垃圾分类“政府开放日”活动。
责任单位:市生活垃圾分类办公室
3.紧扣保障改善民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便民原则,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督促燃气供热企业利用政务网站专栏、企业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打造信息披露平台和咨询窗口。严格对照《山东省公共企事业单位第三方评估工作实施方案》中的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逐项落实各级指标,不断推进燃气、供热企业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检查,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责任单位:监督服务处、市供热发展中心、市燃气发展中心
二、突出政策落实,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
4.深化政策集成发布。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选取企业群众关注度高、办事需求大、政策体量大的领域,打造实用性强、服务面广的专题政策文件包,为企业群众提供高效精准、高度集成的场景式政策公开服务。做好政府文件统一公开平台建设,加强已公开政策的信息管理,根据立改废情况及时更新,确保入库政府文件动态更新、格式规范、查询便利。政策发布后结合日常工作的高频咨询内容,制作发布不少于3条政策问题。
责任单位:各政策起草单位、办公室
5.拓展政策解读形式。除“人事任免、领导小组调整成立、批复、复函、取消下放行政权力、文件清理结果”等文件外,所有的政策文件均要配发解读。积极探索创新解读方式,通过图片图表、音视频、h5、卡通动漫、专家学者、媒体评论等多种形式、多角度开展解读。每个政策文件要采用两种以上的解读形式,重点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1个工作日内在市政府政务网站、局网站和媒体发布。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责任单位:各政策起草单位,政策法规处、办公室、宣传教育处
6.提升政策解读质量。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推动政策全周期解读,做好政策公开征求意见期间草案解读、政策发布阶段精细化解读、政策落实阶段跟踪解读和热点回应。加大主要负责人解读和专家解读、媒体解读力度,充分发挥部门主要负责人、政策参与制定者和熟悉相关业务专家学者、专业机构从业人员、新闻评论员、媒体记者等作用,综合运用政策例行吹风会或新闻发布会、媒体互动直播、现场集中宣讲、撰写评论文章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开展解读。
责任单位:各政策起草单位,政策法规处、办公室、宣传教育处
7.开展政策效果评价。选取制定的重点政策,围绕政策执行标准、适用范围、取得成效、存在问题等进行实施效果评价,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制定的重大政策性文件的单位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2次专题性政策评价工作,年底前将评价结果和运用情况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各政策起草单位
三、突出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8.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政府网站管理,按分工及时更新栏目信息,杜绝空白栏目及网站单项否决情况。加强政务新媒体“瘦身提质”,突出做大做强主账号,积极培育优质精品账号,强化矩阵系统建设,及时准确集中推送权威信息。加大网站、政务新媒体内容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错(暗)链、错敏词等突出问题。加强政府网站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的联动,提升网站集群和扩散效应。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严格按规定时限高质量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留言办理工作。
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宣传教育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数字城市管理平台服务中心、市物业服务保障中心、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稿件来源单位
9.加强政民互动交流。结合年度重点任务、重大活动和工作安排,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运,畅通企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局属各行业每年举行不少于1次“政府开放日”活动。强化主动服务企业群众意识,通过与公众交流互动,全面宣传解读惠企利民政策措施,听取意见建议,回应公众关切,提高企业群众获得政策便利度和实效性,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强政府信息箱、政务服务便民执法、民生在线、意见征集等各类政民互动平台建设。意见征集结束后1个月内要将意见征结果主动向社会公开。网站网民互动留言更新时限不超过2个月。
责任单位:执法监督处、燃气供热管理处、市容景观管理处、环境卫生管理处、物业管理处,局属各单位
10.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质效。落实全省“依申请公开质效提升年”活动要求,坚持服务理念,加强有效沟通,做好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明确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责任,答复形式严谨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针对性,明确救济渠道的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严格按照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进行答复。建立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相关处室、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各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单位
11.加强法定事项主动公开。根据《山东省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关于主动公开信息的规定,健全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对照业务职能,梳理确定法定公开事项,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实行清单化管理,逐项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渠道责任等要素,并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做到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其他事项审慎主动公开。10月底前形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责任单位:办公室
四、突出夯实基础,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
12.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定期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推进业务工作与公开要求深入融合、互促互进。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1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综合考核体系,办公室牵头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考核,建立任务落实台账,加强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13.提升业务能力,加强宣传培训。把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知识技能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年内组织不少1次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素养。拓展政策解读形式,鼓励创新解方式,开展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各行业每年制作的优秀政策解读材料不少于2篇。规范依申请公开件办理,年内选取不少于1件有重大借鉴意义的办理事项形成典型案例上报市政府办公厅。结合业务职能和工作实际,打造有特色、有内涵、叫得响的政务新媒体品牌。
责任单位:办公室、宣传教育处
14.严格考核评估,加强督促落实。各单位(处室)严格按职责分工,对照年度考核评估指标内容,制定完善工作计划,将政务公开工作逐项逐条高标准落到实处。对因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将按规定对单位年度考核予以扣分;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要求、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制度,加强公开后的信息管理。
责任单位:办公室、宣传教育处,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